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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不是“舍小家,为大家”
日期:2011-12-09 10:51  点击:228

  慈善不是“舍小家,为大家”

  2011年12月09日                来源:人民网

  温州一个独居老人周绍文,每月退休金4000多元,却整天拾荒为生;家里从不用一度水电,用的竟是蓄起来的雨水……自2001年开始,老人每月定期捐款,从1000元发展到退休金“裸捐”,款额已达到27.5万多元。日前老人颅脑出血病倒,现正通过治疗延缓病情。(12月8日今日早报)
  
  一个爱心老人,一个慈善故事,让包围于钢筋水泥的城市充满人性、充满温情,又告诉我们,无论时尚怎么演变,总有一种东西永恒,这就是美德。这些年,常听到一些人抱怨如今人心不古,好人没有了。要是这些人读一读温州这个故事,又会有什么感受?而尤令人动情动容的是,周绍文老人对自己却“吝啬”到苛刻的地步。什么叫乐善好施,周绍文老人给了我们生动的解释。这个节俭度日的老人,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有着世界上最纯净的灵魂。
  
  爱心老人的慈善故事,给人更多启迪。时下有个常被提及的说法,认为中国的富人之所以吝于行善,乃是因为对捐助实行减免税优惠的政策法规还没有到位。构建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激励捐赠,当然必要。但是如果以为有了这个制度,就能让富人慷慨解囊,恐怕也是一厢情愿。社会责任感的有无多寡,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周绍文老人的慷慨解囊,难道是因为获得了或为了获得减免税优惠?
  
  然而钦敬之余,我又觉得,社会需要爱心,但不能提倡“裸捐”方式,更应当劝阻像周绍文老人那样以苦行憎的方式行善。周绍文老人的情形不是孤例,在不少地方都有一些热心老人,他们拿着微薄的养老金,用节衣缩食省下的生活费捐给慈善,这些老人的境界令人肃然起敬,但思及他们的清贫生活心中又难以释怀。扶贫济困是主动、愉悦的利他行为,另一方面,接受资助者也不必为此而产生“负债感”。而如果捐助的人为积聚捐款一味过“苦日子”,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影响到了身体健康,这岂不是涸泽而渔?即使“裸捐”者心甘情愿,也让受助者于心何忍?慈善事业,也要量力而为。慈善的至境是可持续的双赢,而不应是“舍小家,为大家”。无须将“小家”和“大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慈善无须“舍己为人”。“有我吃的,就不能让你饿着”,更是应当推崇的慈善之道。(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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