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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享受购房优惠者增多
日期:2006-04-05 10:04  点击:375

近日,市建委公布了2006年普通住宅的标准。从公布的普通住宅平均价格看,相对2005年,今年北京普通住宅各级土地的平均交易价格参考标准都普遍提高。

  

    按照公布的文件,2006年,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不变,即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今年北京普通住宅各级土地的平均交易价格参考标准都普遍提高。

  一级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11068/平方米调整到11454/平方米;

  二级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9555/平方米提高到10592/平方米;

  三级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8040/平方米提高到9289/平方米;

  四级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6886/平方米提高到7749/平方米;

  五级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5462/平方米提高到6047/平方米;

  而六、七、八、九、十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去年的4526/平方米提高到4828/平方米。

  

    据介绍,普通住宅标准同样适用于二手房的买卖,因此此次北京普通住宅各级土地平均交易价格标准提高,意味着北京市普通住宅范围扩大,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买卖二手房,享受到普通住宅购房优惠政策的人群也多了。

  

    比如:您去年在昌平或顺义的九类地区以5500/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成交价却高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4526/平方米的1.2倍即5431.2/平方米的房子,那按照2005年的普通住宅的标准,您的房子就不属于普通住宅,在契税和营业税等方面,不能享受到优惠。而如果您的房子是在今年买的,您的房价显然低于该地区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4828/平方米的1.2倍即5793.6/平方米,您的房子就属于普通住宅,在买卖中就能享受普通住宅的税费优惠。

  

    北京市住宅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本市普通住宅可享受的优惠

  1.契税:普通住宅为购房款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2.营业税:购买非普通住宅超过2年后售出:税额=(售价-买入价)×税率(5%);购买普通住宅超过2年(含2年)时售出,免征营业税。

 

北京市十类土地

  北京市目前实行的基准地价是20021210日新调整的。2002年的调整是在1993年核准的基准地价基础上调整的,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和工业四类,并由城区至郊区划分为十个级别: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为一到六类地段,丰台、石景山为三到九类地段,其他郊区县则处于六到十类地段。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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