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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犯罪”挑战道德底线
日期:2006-10-28 10:54  点击:186
      前不久,公安部公布了当前刑事犯罪领域五个方面的新动向。其中,位列首位的亲情犯罪日益突出。

  今年2月23日,曾震惊一时的骗保杀亲案两名主犯崔继国、刘娜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28岁的崔继国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案发前,已经娶妻生女的他却与23岁的加油站职工刘娜保持着姘居关系。为了快速赚钱,2004年8月,崔刘两人把赚钱的方法锁定在骗取保险金上,并为崔继国的妻子、父亲等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谋杀害家人以骗取保金。当年12月24日凌晨,崔刘等人携带汽油等作案工具来到崔家,先后采取勒颈等手段,将崔继国的妻子、祖母、父亲、女儿等4人杀死。为制造假象,毁灭罪证,他们又泼洒汽油放火焚尸,并将崔家房屋烧毁。

  在济南,有一起案子同样触目惊心。崔某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崔某跟着父亲居住,但两人脾气不和,经常发生争吵。2000年9月10日,因一点小事,36岁的崔某再次与父亲发生争吵。气急之下的崔某失去了理智,他转身冲进厨房,抄起一把菜刀便向父亲的头部砍去,导致其父当场死亡。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获悉,2005年济南市发生的90起故意杀人案件中,由婚恋、家庭矛盾引发的有30起,占了全部案件的1/3。

  亲情犯罪案件缘何增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宜生认为,过去,维系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是靠传统的伦理道德,即互相关心、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如今受市场经济观念的冲击,家庭成员之间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出现亲情淡漠的趋向。家庭成员间对彼此的宽容性差,当矛盾出现时,容易产生报复心理。

  “亲情犯罪”正在挑战道德底线。专家提出,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和谐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日趋增多的“亲情犯罪”现象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各种积极的应对措施。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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