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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是电视购物节目的一道分水岭。从这一天开始,被广电总局明令暂停播出的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和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大幅减少。但“按下葫芦起来瓢”,壮阳、去皱、去眼袋、甩脂等广告成了“后起之秀”。
也正是在这之后,被众多观众称之为“史上最无耻的广告”———圣帝·魅力坚男性壮阳药,在许多地方卫视,
因为不属于禁令所指的“五类产品”,开始大行其道。
色情开路无耻营销
在营销专家的眼中,圣帝·魅力坚是“无耻营销”的典型案例。所谓“无耻营销”,是指企业明明知道一些营销手段一旦出笼,就会导致大量的争论或批评,甚至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还是会有意而为之。“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这是一位女性观众看了魅力坚广告后的评价。也难怪评者会如此愤怒,看看这些广告词就能够理解。“别忘了工作、出差、旅游、休闲都带着它”、“出差男人必备”、“对付这种女客户,我最有办法了”……广告场景的选择也大有学问:办公室、写字楼、酒吧、汽车、酒店中,出现在镜头中举动暧昧的男女,年龄相差甚远,关系则明确宣称,要么是老总和秘书,要么是业务客户。“如果说以往的壮阳药以‘改善夫妻关系’为由头,那么圣帝·魅力坚则是在彻头彻尾地宣传包二奶、泡小蜜、一夜情等不健康的两性关系!”在“一不小心”看了该广告之后,北京的王先生如此评价。“在中国传统道德里为人不耻的行为,却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公共频道,谁看了能够泰然处之呢?”
而实际上,电视广告不得出现色情内容的规定,早就公布于众———早在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应当健康文明,不得播放含有色情或性暗示等内容的广告。应当尊重妇女,不得出现不文明的人物形象。
冒用国家药监局名义抗疲劳随意改成壮阳
在圣帝·魅力坚的广告中,不仅出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门匾,还宣称该产品“以其绝对的安全和强大的功效,提前获得国家卫生部及药监局批准,全面登陆中国大陆”。不过,记者仔细观遍整个广告,也弄不清圣帝·魅力坚究竟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甚至连销售企业是谁也不得而知,批准文号更无从谈起。
按照圣帝·魅力坚销售人员所说,圣帝·魅力坚批准文号是“卫食健进字(2001)第0036号”,《财经时报》通过查询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公告目录得知,该文号是国家卫生部于2001年10月22日审批核准的,批准的产品名称:南求牌恒力片,生产企业美国华纳制药公司,申报单位为北京南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核准的保健功能是“抗疲劳”,其成份是总皂甙和维生素B6。
当记者向圣帝·魅力坚的销售人员求证时,一名崔姓工作人员解释说,南求恒力片是产品名,而圣帝·魅力坚是商品名。
根据规定,保健产品改变名称必须报请药监部门批准,但是南求恒力片在国家药监局的数据库里并没有变更记录,而且仍在销售。不仅如此,20片/瓶包装的南求恒力片最低售价只有64元,而改头换面后的圣帝·魅力坚,24片/瓶的售价却高达586元,价格翻了近8倍。
经销商开业一年半数次发布违规广告被查处
一个恶评如潮,被多次举报的壮阳产品,又如何能够在多家电视台大行其道呢?
8月23日,《财经时报》采访了播出圣帝·魅力坚的某省卫视的广告部。“我们有什么责任啊?现在满大街都是假东西,我们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核实吧。停播不停播得广告公司的老总说了算,人家把时段买了。”这家卫视的广告管理中心和广告部的工作人员都承认,他们“不清楚”圣帝·魅力坚的经销商是谁。
记者又到代理该广告的广告公司,广告公司的回复理直气壮:“我怎么没接到这个广告不能播出的通知呢?这个广告的手续是齐全的!”
几经周折,《财经时报》获知,圣帝·魅力坚的经销商,是世邦瑞尔国际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世邦瑞尔成立于2005年1月4日,主要进行进口保健品代理业务,在其开业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内,其代理经销的产品,已数次因发布违规广告而遭到查处。
其旗下被包装为“美国壮阳第一品牌爱神之箭”的“萨克丘比特”,所用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1999]第0004号”,获批产品名称为“生力康鲨鱼软骨粉胶囊”,功效成份是蛋白质,批准功能为调节体液免疫,和壮阳毫无关系。今年4月,因其广告含有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的内容,被太原市工商局依法进行处罚。
而世邦瑞尔经销的另一种宣称对前列腺疾病有奇效的药品“前列德意脂”,实为精贯莘胶囊,批准功能为调节血脂和免疫调节,和广告中宣传的疗效也相去甚远。今年上半年,前列德意脂同样因为虚假广告问题在湖南、江苏等地被查处。
8月22日,《财经时报》就圣帝·魅力坚广告一事致电国家广电总局时,该局违规广告举报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圣帝·魅力坚广告在明令禁止播出之列,且已多次接到相关投诉,“正在处理当中”。
但到了8月31日凌晨,记者再次打开电视机,圣帝·魅力坚却依然如故。
他无耻,你不能无力
一个地球人一看都知道的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却能长期播出,已经让人称奇。更让人叹为观止的是,它在国家广电总局“多次接到相关投诉”后,照播不误。
首先让人诧异的是电视台广告部宣称:“停播不停播得广告公司的老总说了算,人家把时段买了”。这里的逻辑可以说是狗屁不通。先不说电视台对所发布的广告有审核责任,就算电视台是广告公司老板办的,也不能想播什么就播什么、有奶就是娘。你电视台不讲社会责任总要讲商业道德,别骗人吧?不讲商业道德总还要讲个职业尊严吧?人家出钱你就卖身啊?
我一点也不怀疑广电总局净化荧屏的良苦用心,先是上月初暂停丰胸、减肥等五类广告的播出,当月下旬又传来消息说,近期将着手整顿家庭伦理剧,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可能被请出黄金档。但对于“魅力坚”这样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广告为什么反应这样迟钝?
调查是需要时日的,这个可以理解,但在开始调查之前,先通知各地“暂停播出”总可以吧?其实说得更坦率一点,这样的广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非撤不可的,还需要调查吗?相对于赤裸裸、无原则怂恿“婚外性”的“魅力坚”,涉及婚外恋的电视剧要严肃得多了吧?
工商、广电、药监……“魅力坚”广告起码逃避了这些部门的监管,一个连合法的外衣都没有的广告可以堂而皇之招摇过市,可见监管之无力。
实际上,“魅力坚”的广告主早已有案底,出道一年多已因发布违法广告多次被查处。对于这样的肆无忌惮推行“无耻营销”的公司和其负责人,有什么好客气的?区区罚款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也许有人喜欢让它存在,以便永远能罚下去)。他们的行为构不构成扰乱经济秩序罪我不敢妄言,但有一点是完全可以先做的———那就是,对他们实行永久性市场禁入,这辈子你别想再干电视购物这一行。不这样,电视购物的乱相难以有结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