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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成招牌菜折射动物保护之困
日期:2014-09-23 14:39  点击:674
  日前,成都一农家乐招揽客人的招牌菜中有一道特殊的野味:白鹭,客人花80元就可以点一只现场宰杀,拿来烧、卤、煸、炖。据其员工说,去年他们抓了200多只白鹭。9月17日,接到市民举报后,当地森林公安对这家农家乐进行了查处。(9月21日《京华时报》)

  白鹭成招牌菜,事件并非个案,背后折射出动物保护的现实困境。虽说查获的白鹭属于白鹭品种中最常见的小白鹭,是“三有保护动物”,暂时还没发现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黄嘴白鹭、岩鹭等,但农家乐将白鹭当成招牌菜,其行为已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森林公安对此类违法者可进行教育、罚款等相关处罚措施,对于态度恶劣,不配合执法的违法者,还可移交给林业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拘留。

  近年来,不仅是白鹭,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也面临同样危机。造成这一现象,反映了动物保护意识薄弱、动物保护的法律不够健全,如针对动物关联性违法行为的认定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尚需完善。从执法实践上看,当前黑市交易、违法经营较多,定期执法尚难以进行有效监管,长效、有力的监督机制也相对缺乏。其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存在过度开发、栖息环境被破坏等困难。可以这么说,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被曝光的只是部分罢了。

  具体到“白鹭成招牌菜”这件事上,农家乐“叫屈”的理由太过牵强。面对执法人员,农家乐老板叶兴权和员工一再辩解,抓白鹭是因为白鹭吃了鱼塘里的鱼苗。“赶也赶不走,我们没法的嘛。”当执法人员提到捕杀白鹭属于违法时,一名员工说:“我们农民不晓得的嘛。”常识告诉我们,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没有权力肆意践踏他们的生命。面对农家乐“叫屈”,不能因此赋予过多的同情,有时候宽容就意味着纵容。听着白鹭倒下的凄厉惨叫,看着白鹭撒下的遍地羽毛……人们应该为此感到切身之痛。

  总体来看,动物保护的大环境是好的,政府坚决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社会舆论也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但动物黑市交易却仍然红火。特别是政府打击针对某种动物的贩卖行为时,这种动物的黑市交易总是死灰复燃,说到底是行情使然。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面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普法宣传与执法力度还不够强,群众的保护意识也相对薄弱,迫切需要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法规调整及联合监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尤其是加强经营利用者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促进其合法经营。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职能的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

  一言概之,白鹭成招牌菜,折射出动物保护之困,亟需出台一部“舌尖上的法律”,依靠立法封住贪婪的“嘴”。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因为动物的事情就是人类的事情,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性的善良。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无论是当下还是将来,都需要唤醒“舌尖上的良知”。 这种舌尖上的良知,既与政府的管理密切相关,更离不开每一个人的道德自救。只有自律和他律结合、责任与道义并行,白鹭才能避免被端上餐桌,动物保护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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