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大学生提供公益性岗位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12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程序后,招聘单位(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财政所、民政所)依法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江西省实施补贴政策,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江西省还将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发现设空岗、挂空名、他人替岗、人岗分离,特别是“只领钱、不上岗”的,坚决予以清理;对因不按政策规定执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追究当地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