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易爆出秘密仓库
2004年11月16日下午3点多,在白云区增槎路华南综合楼B2-5仓库里正进行着一场交易,50岁的湖南人刘某斌正以人民币266元的价格出售一只豹猫给张某(化姓),而豹猫属于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当场将刘某斌和张某,以及刘的助手全某抓获。
警方随后又从仓库内缴获国家了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巨蜥56只,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1只、白金雕2只、穿山甲7只、猛禽13只、雕?34只,豹猫13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果子狸1只。
情节严重判监10年半
由于刘某斌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机关随即对他提起指控。该案开庭审理时,刘在法庭上否认检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他辩称华南综合楼B2-5仓库是他2004年3月份承租的,9月底就已转租给阿增,全某也是阿增叫其安排来打工的,他没做过这些违法的事儿。但是,令刘某斌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女儿却站出来指证他的罪行。
经过结合其他的证人证言和相关物证,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斌无视国家法律,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结伙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考虑到他的犯罪程度和认罪态度,应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