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保年度门诊定点怎办理?
时间:2010年07月03日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黄艳 通讯员 戴雨) 新社保年度从7月1日起开始,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参保者的门诊定点医院如何办理呢?昨日,广州市医保局详细解释新社保年度办理门诊定点情况。
不更改定点医院
无需重新办理选点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举个例子来说,例如城镇职工参保者小吴,去年自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开始后,她就选定了省中医院二沙岛分院作为看门诊的定点医院,今年小吴仍然想在这家医院看门诊,她并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定点门诊医院仍然是省中医院二沙分院。
从未办理门诊选点
带上照片和医保卡就可办理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医保卡到拟选定医疗机构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据了解,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如果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将不予办理选点手续。
需更改原选定医院
分两种情况
甄别办理手续
而那些需要更改普通门(急)诊的门诊定点医院的参保者,则要办理什么手续?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需要更改定点医院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参保人也可携带医保卡直接到市医保局8个直属分局中的任何1个分局办理。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医疗保险卡、《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直属分局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