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0年烟台社保缴费基数 如何缴费更划算
2010-05-19 11:23:06
水母网
缴费基数增幅历年最低
今年,烟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限为1484元,最高限为7422元。市民看到报道的第一感觉是社保缴费基数又涨了,缴费负担又要加重了。
社保缴费基数究竟如何确定?市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烟台每年缴费基数都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确定,今年缴费基数虽然涨了,但受金融危机影响,涨幅是历年来最低的。
该负责人为记者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最低缴费基数:2004年(613元)、2005(718元)、2006(840元)、2007(962元)、2008(1142元)、2009(1320元),经计算,2004—2009年缴费基数的平均增幅为16.59%,而2010年基数增幅为12.42%,在历年是最低一次。
延续去年“减负”政策
2009年4月起,为帮助参保企业尽快渡过难关,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烟台相继出台了多项针对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减负”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失业、生育、工伤4项社保费的缴费比例。参保企业按工伤类别不同,缴费比例分别降低2.8、2.9和3.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负担降低0.5个百分点。2010年,烟台将继续执行2009年的为企业及职工实行的“减负”政策:
工伤一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3%(养老20% 医疗6% 失业1% 生育0.8% 工伤0.5%);
工伤二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8.7%(工伤0.9%);
工伤三类企业的缴费比例为29.5%(工伤1.7%);
职工个人承担比例为10.5%(养老8% 医疗2% 失业0.5%,生育、工伤全部由单位承担)。
挂档人员缴费基数不变
今年,为继续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挂档人员缴费负担,烟台规定,2010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经本人同意,最低基数既可按上年度的1320元(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又可按本年度的1484元(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可按2474元(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仍为24.55%(养老20% 医疗4.55%)。
也就是说,挂档人员可以在1320元(2009年标准)、1484元和2474元三个缴费基数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选一个进行缴费,感觉负担较重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去年的标准缴费,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更高的标准缴费。这样就杜绝了政策“一刀切”给缴费人员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出“人性化”理念。
基数申报须5月底前
市劳动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缴费工资基数标准出台后,全市各参保单位应于5月底前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烟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2010年1月份起,重新为参保职工调整基数,调整发生的社保费将实行多退少补。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在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时必须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职工确认无误后如实向社保机构申报。目前,烟台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应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省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484元)缴纳;缴费基数高于省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最高基数7422元缴费。(YMG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宋少勇 葛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