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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建筑农民工分享行业成果
日期:2010-04-15 11:12  点击:533

让建筑农民工分享行业成果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5日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姜继兴

    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我国用人机制的变革,大量农民开始进城务工,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被称为“建筑农民工”。

    据统计,目前全国建筑行业里的从业农民工占95%以上,有4800多万人,仅以建筑产业大省著称的山东省为例,全省建筑农民工从业人数近230多万人,每年全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约为120万人,从事建筑业的约占23%.

    这些长年奋战在建筑业一线的农民工,有的已成为行业的佼佼者,有的已转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城市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以及所起到的作用愈来愈明显。

    然而,他们在为行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中所付出的与其得到的合法权益相比,悬殊巨大。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强度大、流动性强、高处作业多、安全性要求高,农民工长年奋斗在施工一线,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非常艰苦,尤其是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严重缺失。如何确保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切实分享建筑行业的发展成果,是当前全国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也是衡量和检验各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切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之一。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实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一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二要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加快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全国各级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业主管部门,要紧紧把握住当前国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把建筑业养老保障金用到每一位建筑农民工身上,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建筑业的发展成果,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只有切实关心和爱护建筑农民工,使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劳有所获、劳有所值,也才能激发他们安心本职工作、更好地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已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切实让更多的建筑业农民工分享到行业发展成果,为他们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使他们从中得到实惠,理应成为地方政府和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共识。(姜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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