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获救助
来源:每日甘肃网 发布时间:2014-01-15
14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1月13日下午,家住嘉峪关市绿莹苑小区的刘女士电话报称在野外捡到一只猫头鹰,希望嘉峪关市林政稽查队能给予救助,接报后嘉峪关市林政稽查队迅速派出工作人员驱车赶赴现场进行救助。
根据林政稽查队工作人员朱继勇介绍,该猫头鹰高约43厘米,体格强壮,无明显伤痕,就是粪便较稀,初步估计可能是天寒地冻引发肠炎所致,与同事马守东当场决定将其送至草湖湿地保护区进行调理喂养,待猫头鹰身体完全康复后,放归自然。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栖于山地、林中深处,平时昼伏夜出,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猫头鹰。遍布我国东北、河北、陕西、甘肃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