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道旁多种保护动物岔着卖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01-01
图为:路边摊位上挂满了野味 记者姚品摄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杨波 张万军)318国道举水河大桥新洲往汉口方向下桥处,长期有人摆摊售卖野生动物,其中包括狗獾、松鼠等。近日,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此事。记者31日来到现场调查。
野生动物卖得很欢
31日11时许,记者来到摊点前,只见路边从左到右挂着野兔、喜鹊、狗獾等各种动物上十只。左侧下方的铁笼里,两只活狗獾被关在里面,一只趴着不动,另一只来回爬动。另一个铁笼里,三只鸟在慌张地跳来跳去。
摊位深处是长长的案板,一位男摊贩手起刀落,砍着一具刚剥完皮鲜血直滴的动物尸体。
摊贩说,活狗獾两头1000元,松鼠30元一只,活野鸡100元一只。摊贩还称,几天前曾以400元价格卖了一只鹰,现在,家中有一只小猫头鹰,开价500元。
大约半小时内,该摊位卖出两只狗獾,三只野兔。
“野生”“无毒”是招牌
女摊贩告诉记者,她们都是当地铁甲村人。“都是用电从山上打来的。”摊贩们再三强调,自己在这里做这门生意很久了,从来没客人因为肉的质量找过麻烦,这可以证明他们不是用下毒的方法捕捉动物。
在此开餐馆多年的一位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人时常晚上开车到黄冈、麻城的山区里,通过布设电网捕捉动物。
报警两次照卖不误
11:59,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110报警。12:14,一辆警车来到现场,三名没有穿制服的人员走下车来。在与摊主谈了大约10分钟后,三人离去,摊点继续营业。
13:20,记者再次以市民身份拨打110报警。但直到14时,末见警务人员到场。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森林公安分局一位程姓警官称,昨日第一次出警的是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他们到现场是为了解情况。第二次报警时,因阳逻发生森林火灾,所以没有及时出警。15时左右,民警到场对摊贩下达了口头传唤,要求他们到分局接受处理。
警方现场确认,该摊位售卖的狗獾、野鸭、喜鹊、松鼠、斑鸠等动物都属于省级保护动物。对于记者了解到的售卖老鹰和猫头鹰行为,警方表示,所有鹰类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如属实,则属于刑事案件。
全省境内禁猎野生鸟类
禁猎期至2018年底
我省是野生鸟类重要的繁殖地、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也是鸟类栖息的中心省份之一。昨日省林业厅发布“禁捕令”,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湖北省全省境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野生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批准,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猎期满后,再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续禁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