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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动物猎隼受伤入小区
日期:2011-06-28 11:27  点击:312

一级保护动物猎隼受伤入小区

2011年06月28日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牟敏) 昨日(6月27日),位于宝山路的和枫雅居小区,飞来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它的腿受伤了,暂住在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请教专家后得知,这是一只猎隼。

  昨日(6月27日)11时许,该小区一名保洁员在小区打扫卫生时,发现草坪上有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四周声音稍大它就蹦蹦跳跳往后躲。保洁员觉得这只鸟比较罕见,便通知物业公司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陈先生赶来,发现它走路总是一瘸一拐,好不容易扑扇翅膀飞了起来,可还飞不过人膝盖高,飞行距离大约2米就落地了。陈先生伸手想抓住这只鸟,谁知它凶得很,猛地一口叨在陈先生的手上。后来陈先生用一块布将鸟盖住才抓住它。

  这只鸟身长约20厘米,尾羽约长6厘米,头部似猫头鹰,羽毛呈黑色褐色相间,整个体型比鸽子稍大一点。

  陈先生说,早上抓住它后,发现它的腿部没有伤痕,但就是走不动的样子,因为不知道这是什么鸟,也不知道送到哪里才合适,目前只能将它关着。

  “因为不知道它到底是啥鸟,也不知道它的生活习惯,就怕这样喂着对它不好,只想快点送它去它该去的地方。”陈先生说。

  新疆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会长魏荣看了这只鸟的照片后说,这只鸟是猎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新疆比较常见。一般在饥饿觅食时会出现在市区。魏荣建议,最好把猎隼送到野生动物园,让它得到更专业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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