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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住房(转载)
日期:2006-04-10 11:28  点击:324

去年粤商品房均价3746元/M2 上涨7.7%

 
  2006年早春,全国“两会”,高频词之一是“住房”。

  一个人,要在这个世界上有尊严地生存和生活,就必须首先解决“衣食住行”四大问题。

  这些是最基本的东西,“住房”占其一。

   
讲故事与开脑子

  在住房问题上,十几年前有一则中西方文化比较的故事,曾经对中国人的观念解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记得那故事大概是这么说的:中国一位老太太,从40岁起就每年一点、每年一点地 
 
    攒钱准备用来买房子,结果到了80岁,钱也攒够了,她也老死了,一天新房子也没住上;而美国一位老太太,40岁贷款买了房子,住了进去,再一年一年地偿还贷款,她也活到80岁,可房子住了40年!

  这个故事打开了中国城市人的脑子,百、千、万人的这种“开脑子”,使贷款买房成为寻常事,不仅改善了大众的住房,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大发展。

  这是人们思想观念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绝好的例证。

  
随着生活而进步

  住房的功能,可以分层次。

  第一层次的要求,当然是住人,面积起码要放得下床铺,有地方做饭,有卫生间。

  第二层次是稍微舒适一些,面积比较宽敞,有个书房,孩子大了有个单间;若有两三代人住在一起,则宜三室一厅,双卫生间等等。

  第三层次那就更为高级,二、三层独立别墅,除室内条件优越之外,要有相应优雅的室外环境、停车场地,绿地宽阔,空气清新,交通便利,等等。

  人们总得从基本温饱进步到生活舒适,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所逐步走向高级,是很自然的事情。

  
不仅是“住”

  前些日子,一位年轻人想租房子居住,我建议到市郊去租,可以节省开支,对方用“人气不旺”四个字否定了我的提议。

  这个例子说明,住房问题不仅事关“个人有地方吃饭、睡觉”,还有与外界的种种关联,像能否享受文化消费的环境、氛围,也是影响人们选择住房的一个重要前提。

  居所建设与“人性化”

  平山县的温塘镇,有千年的矿泉,得天独厚,又地处太行浅山区,小气候好,离省会石家庄又不太远,私家车一个小时多一点就可以到。于是近年来这里兴起了“房产热”,度假村一个又一个地建起来。作为居所,这里比城市中心区的拥挤、嘈杂等要舒适得多了,但是,对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开发,也有不同的、批评的观点。比如,依然到处是四五层高的居民楼(每栋住二三十户),楼与楼之间依然是水泥的沉闷而有压迫感的世界,这不等于把城市的一部分像切蛋糕一样切了移过来吗?我认为更合理的做法:是不是应当多建自然优美的小别墅,而不应当建居民楼?

  温塘开发中的缺憾反过来启示我们: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不管怎么样,都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优化美化,千方百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消除“拥挤、嘈杂”等城市病因素。即令在城市中心及近郊建设住宅小区,也要努力创造更加符合“人性化”的自然小天地、小环境、小气候。

  远离市区的山乡度假村弄不好仍然会有“城市病”,近郊甚至城市中心的小区弄好了也可以具有充足的“乡野味”———孰优孰劣,取舍得失,全在于经营者的观念、智慧与功夫!

  从这个意义上讲,住房建设,又实在不可不说是一门精细的学问。

  
天经地义的理想

  住房问题的妥善解决,是人类古今中外普遍的理想。

  作为以农耕为主的中国,一代又一代人的愿望:“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

  我到美国,见到有中青年人在街道旁乞讨,胸前挂着“homeless”(无家可归)的牌子,说明那么发达的国家,也并没有彻底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立者自然关注到了,而且把它同整个社会的改造和进步相联系。1872年恩格斯专门有著作《论住宅问题》,其中明确指出:“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已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

  
历史与现实

  同别的物质生活一样,我们曾经经历过住房极其紧张的时期。上海有一对工人,建国之初新婚分得20平方米一间屋,30年过去,生了二女三子,到上世纪八十年代,7口人竟然还是在那20平方米的屋子里生活,岂不是匪夷所思?然而它却是事实!

  计划经济体制下把干部、职工的住房统统包下来的做法,实践证明既不合理,也不能解决问题。而且除了当到“相当级别的官”,大众一辈子也休想住到档次高的房子。那种局面随着整个社会的市场经济“转轨”而得到了改变。

  如同农村生产力一下子“冒”出来就创造出了农产品充裕的奇迹一样,改革开放近30年,城市里的住房也“冒”了出来,“有钱人”拥有宽敞、档次高的房子乃至别墅已不鲜见,绝大多数城市居民也已经享受到了多少年来向往的住房。比如前面提到的上海那户人家,由于上海市的拆迁改建工程搞得很有成效,住房条件已经大为改善;他家的二儿子还由国企而“下海”,搞起房地产业了!

  真可谓“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是整个社会“改造”(恩格斯语)、进步的结果。

  
幸福在于创造

  我出生在江苏农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改革开放前,江南乡下是几乎看不到楼房的,可是,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我再回南方时,见到长江中下游广大农村的二三层楼房,大批大批地建起来,用“雨后春笋”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今年春节前,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了江苏华西村,那一排排整齐气派的农民新居,家家住别墅,户户有汽车,连同宽敞的道路、现代化的企业结合在一起,意味着城乡对立、差别的消灭,实际地印证了恩格斯的论断。

  华西在江苏,据我了解,河南、天津、河北等各地都有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很好地解决了农民居所问题的典型。

  中国人就是这样地创造着自己的幸福,足以令人百感交集,兴奋不已!
 

“寒士”问题

  有个叫任志强的房产商人(华运集团总裁)说:“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这种说法令人很震惊。不错,你商人有商人的逻辑,比如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但是,你脱离中国国情,挫伤大多数国人的感情,激化“穷人富人”之间的矛盾,怕是不行!
 
  唐代大诗人杜甫抒发理想:“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说到住房,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现实:改革开放近30年,确有一大批“先富起来”的人住上了别墅洋楼之类的高档住房。然而,“大款”之在当今中国,决计不是多数;而在广大的城市人口中,困难人群的存在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而且,与此同时存在的,是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的、大片大片的老房子、危楼和“棚户区”,近些年大批到城市谋生的农民工的“居所”则大都非常简陋和拥挤,他们实在属于聊以栖身而已!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

  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以“以人为本”为根本的执政理念,在住房这个环节上,“大庇天下寒士”就理所当然,情所当然了!

  请问:你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有了大量的银子,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难道就可以无视人民政府的决心?

  
农民的住房

  我有机会接触到农村的许多纠纷问题,而其中的大多数都涉及住房和宅基地。因此,妥善处理好宅基地等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不仅事关农民个人,而且事关社会安定。

  农民在筹划家庭收入开支时,有两大问题,那就是孩子的上学和婚姻。而婚姻(特别是娶妻)的解决,重要前提就是要有像样的住房,不然,新娘子就过不来门!

  这就涉及农民的经济收入这一根本问题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住房是“流”而不是“源”,其“源”在经济实力。只有钱袋子真正鼓起来,房子问题的解决才能“水到渠成”。

  
新农村建设中的一“忧”

  江苏华西村的“农民居所”整齐气派,令人叹服。其实不仅华西村,我省也有一些比较壮观的农民住宅楼。然而,这样的农民居所景观,不可能是今天中国广大农村的普遍风景,绝大多数农村还没有条件做到这一步。

  时下,“新农村建设”已经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推进,扎实地推进这项工作,对广大农民来说,绝对是一大福音!可是,如同前些年搞“小康村建设”有一种“修修马路刷刷墙,挂个电话算小康”的不良现象一样,如今又出现一种倾向:孤立强调“造房子”。似乎房子好了村容就好,一好百好,“新农村建设”就万事大吉了!

  这显然是对“新农村建设”的歪曲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有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房子的兴建和修造,只是20个字中的部分内容。重视这个问题当然需要,然而因为可以“看得见”就特别重视,而把另外的内容忽略,怎么可以呢?因此,把住房建设孤立出来,甚至再加上不量力而行的形式主义,造出什么“面子墙”之类连“住”的功能都没有的“房子”,那就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件令人忧虑的事情了。值得加以“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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