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3日20时20分,北京西站第四站台,西站开往汉口的Z3直达列车正在剪票放行。西站公安段执勤一队民警周明在列车下巡视,行至机车后5—6号车厢间风挡连接处时,发现一名打工者模样的男青年正在此处徘徊,有扒车迹象。扒乘火车十分危险,尤其是在电气化铁路区段,列车上方2.75万伏的高压电直接威胁着扒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旦触电,还会影响列车运营生产。周明立即将他控制住,并进行询问。
男青年姓刘,今年32岁,是湖北孝昌县农民,除了随身挎包里的一些衣物,在他身上没有发现车票。他说,节后他来到北京打工,结果一直每找到工作,眼看钱花完后,吃喝都成了问题,他想起了回家,没有钱买票,他就想扒上去往湖北的列车,结果还没上去,就让民警发现了。
经过教育,刘某明白了扒乘火车的危害。因刘某尚未攀爬上列车,未对运行生产安全造危害后果,24日,西站公安段将其送往救助站,帮助他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