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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实务培训班开班
日期:2015-05-14 14:33  点击:10435
 
图为英国关爱儿童组织的概念二手物品交流市场活动

       4月27日,由“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办公室”、英国儿童关爱组织主办的“家庭寄养工作实务”培训班在贵州遵义开班,历时两天半的培训采用互动授课进行。截至2014年,该项目已在中国实施百余次培训。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刘良玉强调:“‘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开展十年来,共计有2万名中国孤残儿童受益。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关乎儿童未来幸福,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将继续支持‘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开展,通过加强与福利机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为中国孤残儿童构筑家庭成长环境。”

       贵州省民政厅慈善福利处副处长高开献、遵义市民政局副局长吴金全、英国儿童关爱组织中国区项目经理孙元捷等出席会议,共有来自贵州、四川、青海、山西四省儿童福利院的院长及工作人员等55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由贵州省遵义市民政局承办。

       刘良玉强调,“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将按照民政部要求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工作模式。将采取省级民政组织、英国关爱组织、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项目办三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资源,扩大培训群体、提高培训效率,并通过前期在吉林省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培训方式。将改变过去一对一的培训方式,采取周边较好项目院带动周边福利院的办法,通过相互的培训、交流使培训效果真正落地。

       三是培训师资。由学者、专家和各福利院在各地组成的讲师团,将通过培训选送一批较为优秀人员到国外学习参观、考察、交流。

       四是课题调研,将积极探讨家庭寄养工作的理念、模式、政策和评估,探讨儿童社工和义工在家庭寄养工作中的作用。2014年,设计了7个课题,共有12个省市的儿童福利院参与了课题的调研,将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据《公益时报》记者了解,2003年经民政部原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现称“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和外事司的批准,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与英国儿童关爱组织成立了“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办公室”,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培训工作”,致力于培训中国儿童福利机构寄养工作人员和寄养家长。

       十多年来,项目共经历6个周期,400多院次福利机构参加过项目培训,部分寄养儿童每人/月可获得1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编写出版《选择寄养》、《步入社会 走向自立》等多本培训教材和家庭寄养相关资料。

       截至2014年,“中、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累计投入3000万人民币,共举办了100多期家庭寄养工作培训班和7期全国家庭寄养工作研讨会并开展相关工作课程调研,近2万多名孤残儿童受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随着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9月1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正式颁布《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链接

       英国关爱儿童组织

       英国关爱儿童组织(Care for Children)是英国非营利性机构。90年代中后期,英国关爱儿童组织(Care for Children)和中国政府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并运作“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项目,以帮助推广家庭寄养项目的实施,其在中国的工作核心之一是从事长期家庭寄养工作,协同合作伙伴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致力把生长在福利院里的儿童安置到当地家庭,让他们享受到家的温暖。具体工作包括对每个项目点的寄养工作人员培训、项目监控指导、调研和评估,其工作遍及中国14个省区的15个城市。

       观点

       家庭寄养应成为孤残儿童回归社会的途径

       家庭,是最适合儿童成长发展的环境。一个被遗弃的残疾儿童,更需要家庭的照顾,以协助其成长。但在我国,家庭寄养的残疾儿童基本上没人愿意收养,最终这些残疾儿童的命运将是长到14岁后,离开寄养家庭,被送进社会福利院生活,和社会脱离。

       事实上,我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比例已经达到90%以上,如今的儿童福利院已成为残疾院。最近一些年,福利院里主要是全国多地设立的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婴,99%是病残儿童。儿童福利院在床位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需要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家庭寄养成为其压力舒解的方式之一。

       目前,影响寄养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障碍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一旦收养,家庭将不能领取政府津贴。寄养家庭每月可以领取1000元左右的津贴,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旦孩子被家庭收养了,政府就不再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其实,按道理,政府应该继续给予收养家庭津贴,数额甚至更高,因为他替儿童福利院、替国家分担了责任和工作,这也是其他国家普遍的做法。

       第二,寄养家庭无法给予残疾儿童充分的康复训练。儿童福利院的康复设施和专业人员等条件要好于家庭,残疾孤儿如果是生活在福利机构,将得到经常的、不间断的康复、特教和其他训练,来促进身体机能恢复。而一旦儿童被家庭收养了,康复、治疗等就成了收养家庭的全部责任,将不再享受儿童福利院的康复支持。

       如何确保孤残儿童即使被家庭收养,也依然享有政府补贴,在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方面得到福利机构的支持,是必须扫清的一个障碍。

       基于此,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为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提供特殊津贴,激发寄养家庭收养残疾孤儿的热情,让更多福利院里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与此同时,要在社区和街道广泛建立起儿童康复机构,包括普通家庭的残疾儿童在内的全体残疾儿童,在他们身边普及康复设施和专业服务,让所有重残儿童能够顺利康复。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张柳)

        “

       无论社会福利机构硬、软件做得多好,家庭是儿童最自然、最根本的归宿,没有家庭,儿童成长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完整和扭曲的。

       ——英国关爱儿童组织中国区项目经理孙元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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