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沉痛的教训难道需要不止一次的重复、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有伤筋动骨之举措?要确保今年春天松花江不会有二次污染,今后任何季节都不会再出现污染反弹,乃至全国大江大河流域都不会出现类似松花江这样的首次污染,靠事后应急式的“救火”是不行的。以上环保总局所做的一切都是“救火”,被动地充当消防队员的角色。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 实践证明,以牺牲环境代价来换取的繁荣是表面的、虚弱的,是推迟了执行的灾难。特别是在一些“激情燃烧”的地区和行业,急功近利,最终难逃大自然报复之手。因此,要真正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大流域的污染,必须从参与政府综合开始,对各地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势头以及产业结业调整、工业布局等重大决策中敢于提前泼环保“冷水”。
早点“泼冷水”既是依法履职,也是一种执政智慧。过去,经常听到某些地方领导说“要上多少个工业项目,新增多少个经济增长点,产量要提高多少,利税要达到多少”,很少算一笔资源和能源消耗的细账。早点“泼冷水”就是要教会各级领导干部从现在起会算环保账。摸清资源禀赋,在发展中精打细算、小心翼翼过日子。环保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各级领导根据“十一五”期间GDP目标值,计算出所需要的能耗和将要排出的污染物,与当地环境容量相比较,走出一条发展循环经济之路。
其次,环保部门应更多的充当环境保护“看护人”,而非简单的执法者,如果满足于事后处罚,则根本无力解决目前的环境问题,最终成为“牛过河拽尾巴”的“马后炮”。环保因素应从开始就加入决策,这样就不致于陷入被动与困境。“环评法”某种意义上就是一部“环保参与决策法”,执行好这部法律关键在审批部门,必须严把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环保条件的污染项目一律不得批准新建或生产。再者,采取现代科学技术,全程监督污染企业的动态排放,解决以往检查“清水进,清水出;人一走,放污水”的被动状况。对于敢于渺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置人民健康安全于不顾的超标排污企业,坚决严查重处,追究刑事责任。果如是,频频见诸媒体的“癌症村”、“垃圾河”等将不复存在。环境安全无小事,早泼些环保“冷水”让各级“发展狂”们好好清醒清醒!
让环保“冷水”泼得更猛烈些吧!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