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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互认检验结果 设惠民病床[视频]

 

 

 

 

 

 

 

 

        2005年12月19日,保安在北京上地医院门口站岗,该医院是北京首家惠民医院。今年年内,北京153家二、三级医院均要按总床位数的5%设立惠民病床。

  今年年内,

北京153家二、三级医院均要按总床位数的5%设立“惠民病床”。北京市卫生局昨天召开2006年度医政工作会,部署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惠民医疗工作,保障北京市城乡低保特困人群和流动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和救助需求。

  北京市卫生局规定,“惠民病床”的惠民措施包括: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基本护理费、普通住院床位费减免50%;基本手术费、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20%;治疗药品费用不再加价,按进价收取。

  惠民病床暂不涉及流动人口

  此间,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邱大龙指出,单靠医疗卫生部门,目前还无法确定流动人口的贫困程度,因此,新建“惠民病床”的优惠扶助对象,只包括北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参合”)65岁以上农民;还暂时无法对流动人口中的门诊住院人员实行优惠措施。

  但邱大龙同时说,对于急诊的危重病贫困患者,无论是北京市居民还是外地流动人口,医疗机构均须按照“救死扶伤”的原则,先行接诊救治。

  由于缺少财政支持,邱大龙坦言,目前,二、三级医院的惠民支出,只能由医院自身承担。北京市卫生局建议,二、三级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补偿医院对弱势困难人群的惠民救助。

  惠民病床将占医院总床位5%

  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应以政府公立医院为平台,组成惠民医疗网络,与城市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低保贫困患者提供及时、方便、价廉、同时保证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但同时,北京市卫生局表示,鼓励各类民营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惠民医疗活动。

  北京市卫生局要求,“惠民病床”的设置将按医院总床位数5%的比例设置。实际开放的数量可根据日常惠民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在设置比例范围内动态调控。但必须保证设置比例内的“惠民病床”可根据救助需要,随时向救助人群全部开放。

  为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北京市卫生局建议,低保贫困人群患病,应先到自己医疗保障定点的二级医院求诊,住院接受治疗。如果患者病情疑难,首诊二级医院除尽力为其救治外,还有责任请相应的三级大医院专家为其会诊;三级医院的惠民病床有责任收治从二级医院转诊的病情危重或疑难的贫病患者,并为其提供惠民救助。

  流动人口患者有待确认贫困程度

  北京市卫生局坦言,对于流动贫困人口中的患者,只能待确定其贫困程度的认定方式后,才能纳入惠民医疗服务对象。早在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惠民病床的设立已提上北京市卫生局的工作计划,该局有关负责人也曾透露,正在针对流动患者贫困程度的认定,分别与建委、民政等部门联系,拟请流动人口聚集就业的相关部门,为特困危重病人员出具证明。比如,建筑工地农民工的身份证明由建委出具、保姆所在的劳务服务公司应从属于民政部门。

贫困患者享受惠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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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卫生局昨天批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成立北京市尸检中心,承担对北京地区医患纠纷中不能明确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死亡患者,进行尸检和病理解剖。

  北京市尸检中心同时公布了24小时的服务联系电话:(010)82805156,13488870909.但按照市卫生局规定的尸检工作流程,尸检中心目前只接受单位委托。委托方须向尸检中心提供死者救治情况、完整可靠的病历、死亡时间、尸体保存情况等信息。

  另外,为保证尸检准确性,死亡者须在未经冷冻处理48小时内,或冷冻处理7日内,接受尸检。尸检费用须由委托方缴纳。

  进行尸检前,委托方、死者家属和尸检中心三方须共同签署一份《尸检知情同意书》。市卫生局提醒委托单位和死亡者家属应仔细阅读,同时提出自己的特殊要求,以决定是否最终委托尸检。委托单位可提前填写《尸体解剖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级医院6月起互认检验结果

  从6月1日起,北京49家三级大医院之间,将对临床生化、免疫、血液等三大领域的检验结果实行互认,避免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重复、过度检查和不必要花费。

  北京市卫生局昨天部署,各三级医院实行互认的检查结果,必须出自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标准的临床实验室。

  可享受互认的检查项目包括:葡萄糖、尿素、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等17种临床生化指标;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等8种临床血液(血常规)指标;以及乙肝5项(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丙肝抗体共6种临床免疫检测结果。

  但患者在求诊过程中,经常需要接受的医学影像检查,如CT,目前尚未提上检验结果在医院间相互认可的日程。

  反应

  建议设委员会协调各方资源

  ●卫生部门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朱小皖指出,目前北京市的医疗机构隶属于不同系统,绝大部分公立医院都是自收自支,卫生局无权要求医院不再引进检查设备;另外,影像检查的技术含量很高,如果影像医学中心的技术水平没有权威,检查结果很难在医院之间通行。

  朱小皖表示,目前卫生局正在调研,建议北京在市政府层面成立卫生资源协调委员会,重新规划北京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协调各系统的医疗机构进行属地化管理。

  须由政府牵头协调医院责权

  ●医院

  昨天,针对即将实行的三级医院间互认检验结果的规定,宣武医院医学影像部主任李坤成认为,必须由政府出台行政命令,在区域由三级大医院牵头,与基层医院组成责权利一体化的医院集团,在有共同利益和责任的前提下,患者的检查结果在区域医院内转诊时可以通用,这样才有助于做到居民“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直接转诊大医院”,缓解看病难,同时也节省了费用。

  医院不应盲目引进检查设备

  ●医疗器械厂商

  “我们也在进行市场调研,并与中国政府机构合作,为医院间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更有效率的工作方案和影像检查流程。”日前,西门子医疗系统集团总裁范伯龙表示,单纯对医疗器械降价不是降低患者看病花费的好方法,医院应该防止盲目引进、使用医疗检查设备,比如社区医院完全不需要引进高端CT,如果区域内的医院之间能够建立医学检查互认机制,患者就可以避免为一个病反复接受医疗检查,看病成本也会随之下降。

  同级医院检查结果均应通用

  ●市民

  昨天,听到三级医院间将互认检验结果的消息后,正在中日友好医院神经外科陪同母亲看病的市民周先生认为,同一级别医院的检查结果均应通用,患者不应重复花钱,而现在的情况是,患者在甲医院做完脑CT,到同一级别的乙医院又被要求重做一次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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