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介绍
 
「隔空猥亵」是什么?乍一看,你肯定满脸问号,猥亵是对他人身体的侵犯和伤害,这怎么“隔空”发生的呢?
 
「隔空猥亵」虽是个比较新鲜的词,但这类案件已经越来越多的发生——
 
从2020年到2023年9月,全国范围内有3000余人因为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由于公诉案件以及未成年性侵犯事件的特殊性,受害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常常选择主动将自己隐藏起来,如果不是有人主动报案,加害者很难被发现。
 
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被起诉者可能只是类似案件的冰山一角,在那些看不见的角落,仍隐匿着伸向孩子的罪恶之手——
 


来源:千图网

 
现实中,他是三四十岁,有工作有家庭,普普通通的一位成年人;
 
互联网上,他的身份却五花八门,相同爱好的“姐姐”、处闺蜜的同龄女孩、寻找“明星”的童星经纪人、同龄或是稍大的体贴男朋友、赠送游戏皮肤的热心哥哥……
 
通过各种理由,诱骗10来岁的女孩,发私密照片、视频给自己。
 
“羞羞的图”一张5元,“洗澡的视频”20元一个。
 
作为成年人的你不会被这5块钱打动,也不会出于好奇主动添加好友。你可能会很警惕,也可能密集的信息轰炸之下根本没有注意。
 
你或许还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理会这种消息呢?但是,当这些信息涌到一个10岁左右孩子的面前呢?
 
2022年3月底,武汉一个11岁女孩女孩用6张照片和4段视频换来了91元。有的视频因为模糊,对方还讲价说自己亏了,一个只给了10元。
 
北京海淀区审理过一桩更为恶劣的「隔空猥亵」案,涉案40多名被侵害的女童。
 
公安机关取证发现,从2019年开始,40多个女童拍了海量的隐私照片和视频,按照姓名分门别类,保存在一个个文件夹里。
 
犯罪分子究竟通过什么手段诱骗到这么多女孩的?通过「闺蜜三步曲」,一步一步设陷阱,引诱心思单纯的女孩上当。
 
首先,把自己的网络人设打造成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换上可爱的头像,动态里发些女孩的日常,然后去平台寻找目标,询问她们要不要跟自己处闺蜜,而且为了博取小女孩的同情心,还会编造一套可怜的身世。
 
 
来源:电视剧《暖春》
 
第一步,相互交换个人信息,相当于建立信任关系,才算是真正的闺蜜。
 
女孩们几乎意识不到危险,觉得只不过是把自己叫什么名字、几岁、在哪个学校上学、住在哪里告诉他。
 
交换信息之后,也会像真闺蜜一样,跟女孩们聊天,甚至是关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但实际上这是他情感绑架女孩的一种手段。
 
 聊几天之后,就到了第二步,发私密照片。当然不会特别直白地索要,而是他会主动先发一些隐私照片,再要求对方也拍照给他。
 
“我10岁了,感觉胸部没怎么发育,要不你帮我看看?”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女孩,往往轻易就发了照片;另一些说隐私部位不能给他看的女孩,就开始了情感绑架、制造女孩之间的竞争关系、威胁告诉家长老师女孩偷偷玩手机……
 
最后,到了第三步,发私密视频。此时,大部分女孩都意识到不对,却为时已晚,犯罪分子会拿之前得到的个人信息,以及发的私密照片威胁,就这样,女孩们一步步深陷泥潭。 
 
 
家有男孩的家长同样要提高警惕。
 
近日,广东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特殊的「隔空猥亵」案——11岁男孩被骗与41岁女主播裸聊。
 
这还要从2023年8月说起,暑假之中的六年级学生小陈每天的作息规律与上学期间大相径庭,那几天小陈起得出奇的晚。
 
起初,小陈爸爸还未放在心上,毕竟暑假放松,睡个懒觉也是人之常情。但连续多日的晚起,还是引起了小陈爸爸的警觉——
 
小陈爸爸翻阅电子设备后发现,儿子晚上在社交软件上与女主播聊天,更震惊的是,11岁的小陈与女主播进行的是裸聊,并且打赏了一万多元。
 
图片 1
 
来源:央视网
 
在App广告弹窗的诱导下,小陈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注册充值后与女主播聊天。
 
色情的言语、妩媚的动作,充值多少钱可以脱一件衣服,充值多少钱可以一对一单聊,一环套一环地拉小陈入局。
 
图片 2
 
来源:央视网
 
警方调查发现,家住广西的女主播周某今年41岁,育有两个男孩,平时做主播补贴家用。
 
却未曾想到自己这种行为早已踩到了法律的红线,甚至觉得没有肢体接触,也没有给孩子造成实际生理上的伤害,这样的理由未免太过可笑。
 
 
“隔空猥亵”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并不比生理侵害少。
 
首先是心理上的阴影,对还没有形成完整性观念的孩子来说,“隔空猥亵”给TA们留下的阴影,是会困扰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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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图片
 
不仅可能会导致TA们抑郁、焦虑,并增加自杀风险,还会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在成年后再次成为受害人或施害者。
 
以及人际关系困难,难以与他人建立稳定持久的亲密关系,更容易陷入不健康的关系之中。
 
其次是潜在的危害扩大,进行“隔空猥亵”犯罪的人,绝对不会满足于线上的性侵害。一旦顺利得手,他们会以照片和视频为要挟,进一步要求受害者线下见面,实施更严重的侵犯。
 
另外,这样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如果舆论环境一味地默认受害者有罪论,不仅会造成孩子的二次创伤,还会引起其他人的模仿,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受到伤害。
 
 
在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提醒——“危险危险危险!‘隔空猥亵’也是性侵”。其中提到,网络性侵有两个误区:
 
①他没有碰到我就不是性侵吗?
 
错。隔空猥亵也会构成犯罪,虽然没有物理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裸聊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话都会构成性侵害。
 
②我没有激烈的反抗就不是性侵吗?
 
错。教科书式的反抗、呼救只存在于少数,大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因害怕、羞耻或者被威胁无力反抗,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狡辩的“自愿发生”。对未满14岁儿童实施性侵害,无论是否自愿均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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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图怪兽
 
10来岁的孩子,有强烈的好奇心,对身体好奇,对异性好奇,对世界好奇,如果没有正确引导,就可能通过乱七八糟的渠道去了解,即便因此受到侵害也“有苦难言”。
 
11岁的小陈所幸最后被父母及时发现,才没有越陷越深,可在网络的角落,仍有伸向我们孩子的黑手在暗处伺机而动。
 
让人很难过的是,许多家长排斥性教育,有的孩子甚至是在被隔空猥亵的过程里,才第一次接触了性知识。
 
「隔空猥亵」的背后,不乏难以启齿的孩子、“谈性色变”的家长和不成系统的校园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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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图片
 
2021年6月1日起更新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明确了“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即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这就要求,在保护未成年人这件事上,家庭、学校应当负起首要责任,教育引导孩子们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不轻信网络信息、不透漏个人隐私、不约见陌生网友、不轻易转账,特别是遇到不法侵害时更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而公益中国网在内的社会媒体则要传播的是受害者无罪,而侵害者有罪的理念,改变舆论环境,减少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推动网络空间的治理,这条道路虽任重道远,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来源:财新网
 
希望加大对儿童性犯罪的法律惩戒力度,保护儿童权利。其实,防止和严惩儿童性侵害,在全球范围内都备受重视,哪怕是身份显赫的大人物,也要承担严重后果。
 
家长、学校要教,社会要容,平台要管,法律要治,只有这个痛不能让孩子独自承受,才能真正地治标治本。
 
家长、老师要关注孩子,帮他们把关;社会要包容受害者,带他们走出阴霾;平台更要负好责,关好门,把不法信息跟孩子隔离;法律要严,斩断一只只妄图伸向孩子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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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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