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足额安排落实医疗救助配套资金;逐步扩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网点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工作服务水平,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