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
2014-12-16来源:苏州日报
   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为提高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能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稳定性,苏州市从今年11月1日起,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600元/人·月提高至750元/人·月,惠及市区公益性岗位单位152家,涉及公益性岗位人员7456人。根据公益性岗位补贴先缴后补的发放原则,新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将于12月下旬发放到位。

  近年来,苏州市根据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依托区、街道、乡镇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大力开发公益性服务、公益性管理、公益性事业三大类岗位。今年还扩延了公益性岗位范围,确定了农村劳务合作社以及家庭服务业中的公益性岗位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公益性岗位的种类。

  按照规定,经认定为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工资不得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同时,依托金保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入库,可随时查看各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签订以及工作区域,并建立了公益性岗位储备库,了解各岗位在岗、空岗情况,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储备库力量,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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