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工作报告及审计报告
2014-05-06解放日报
   

   
2013年工作报告

  2013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

  一、创新募捐形式,推进项目化管理

  全年募捐资金7.04亿元,项目资金资助支出5.49亿元,受益人群94万余人次。其中:市会募集资金1.92亿元,项目资助资金支出1.27亿元。

  传统品牌项目的内涵不断得到充实;拓展了一批新项目。通过两次招投标,资助了社会公益项目118个,资助资金达2111.12万元。编制了我会的项目目录,修订了劝募手册。市经信委资助的项目评估试点,也完成了验收。

  主动与国内外爱心企业沟通,举办了“感恩有你,20年同行”感恩联谊会,及时反馈了捐赠款使用情况,深受捐赠人的好评。深化了与全球联合之路的合作,成立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合之路专项基金”。市会新成立专项基金23个。全年的专项基金募款金额9214万元。加强了专项基金的管理,落实了联络员制度,完成了分会专项基金的梳理。完成了募捐箱的清理工作。

  二、部署援助雅安,参与灾后重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救灾工作。至年底,我会共接受芦山地震捐赠款物1.06亿元。其中,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471.8万元。理事会领导亲自带队赴四川雅安,实地选择援建项目。确定了雅安市雨城区和宝兴县的6个援建项目,资助资金预算为9100万元。其余资金也做了妥善的安排。由捐款人代表组成了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援助监管小组,对选择项目和资金安排进行了全程监督。

  三、倡导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

  第二十届“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活动以“献爱心、伸援手”为主题,大力传播慈善理念,凸显精致、大气、简朴的特色。在本市高校召开了慈善推进会,总结、交流了高校开展慈善育人和慈善助学的工作经验。完成第六届“慈善之星”评选工作。以“现代慈善的媒介发展”为主题,举办了“2013上海慈善论坛”。

  四、完善分会管理,加强义工队伍建设

  全年分会募款收入5.12亿元,项目资助资金支出4.22亿元;物资募捐收入折合人民币760万元,物资支出折合人民币811万元。17个分会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了信息公开,达到了100%。市会加大了对分会的服务和交流,各分会积极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工作,项目目录全部编制完毕,公募活动全部开始了备案,并开展了加强专项基金管理、项目管理、募捐箱管理的调研工作。

  至年底,我会共有210支义工队伍,注册义工4.8万人。全年共有180支义工队开展了服务,参加服务的义工达5万余人,累计服务达176万小时。以加强高校义工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了高校慈善义工联队。开展了2012-2013年度优秀义工的评选活动。

  五、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基础工作

  全年总收入8.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7.9%。其中,募集资金7.04亿元,募集物资折合人民币3978万元,政府补助收入2541万元,增值及其他收入7432万元。

  全年总支出6.2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7%。其中,资助项目经费支出5.49亿元,物资支出折合人民币3434万元,筹资经费支出1649万元,管理经费支出2042万元,其他支出经费7万元。支出经费总额占上年总收入的78.21%。管理经费支出占全年支出总额的3.29%。

  加强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了财务控制和管理。组织了市会和分会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连续第二年获得了上海市A类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证书。众仁乐园改扩建二期工程完成了建筑主体工程,获得了上海市文明工地、绿色施工样板工程、优质结构工程等荣誉,为全面竣工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了资产管理,完成了众仁慈善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我会的会标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

  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内部管理

  理事会根据发展需要,调整成立了项目发展与筹资委员会、宣传信息与理论研究委员会、区县与义工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务委员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务实工作,积极开拓我会工作的新局面。制定了本会《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实施的意见》。本会和各分会的7大类信息在上海慈善网专版实现全部公开。我会的公开透明指数,在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基金会中心网、《福布斯》(中文版)的评估中,均名列全国前茅。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评估、施工单位招投标等一系列工作。加强内审工作。完成了34个公益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对分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和检查调查。上海慈善网建设得到加强,全年网站浏览量达到5000多万次。完成了网站全新改版和无障碍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完成了党委换届工作。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会被评为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强化了监事会对年度计划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把关机制。在全年各项重要工作过程中,得到了监事会的全程监督与指导。

  全年工作尚显不足的是,项目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募捐的方式仍需进一步创新、发展,现代慈善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创新,规章制度的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在新的一年中继续努力的方向。

  审计报告

  众会字(2014)第3078号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理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以下简称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慈善基金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慈善基金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慈善基金会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调整后的公益事业支出542,255,434.35元,2012年度调整后总收入693,340,051.90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比例为78.21%。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0,227,158.28元,行政办公支出10,190,255.28元,两项共计20,417,413.56元,占2013年度总支出620,079,240.87的比例为3.29%。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蓉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蕴

  中国,上海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资产负债表(表格详情见报)

  2013年12月31日

  业务活动表(表格详情见报)

  2013年度

  现金流量表(表格详情见报)

  2013年度

  附件一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财务收支汇总表(表格详情见报)

  附件二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收入明细表(表格详情见报)

  附件三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支出明细表(表格详情见报)

  附件三(1)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基金支出明细表

  附件三(2)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物资支出明细表(表格详情见报)

  附件四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管理费用明细表(表格详情见报)

  附件五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慈善业务筹资费用明细表(表格详情见报)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一、收入情况。2013年总收入843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收入70389万元,占总额的83.5%;募集物资价值3978万元,占总额的4.7%;保值增值等收入7432万元,占总额的8.8%;政府项目补助和购买服务收入2541万元,占总额的3.0%。

  二、支出情况。2013年总支出620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876万元,占总额的88.51%;物资支出价值3434万元,占总额的5.5%;筹资费用支出1649万元,占总额的2.7%;管理费支出2042万元,占总额的3.29%;其他费用7万元。项目受益人为94余万人 (户)次。用于项目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78.21%。

  项目支出中:助困支出34259万元,占总额的58.8%;助医支出6224万元,占总额的10.7%;助学支出5824万元,占总额的10.0%;资助社会组织的其他公益项目支出2952万元,占总额的5.1%;赈灾支出4166万元,占总额的7.1%;其他定向项目支出4885万元,占总额的8.3%。

  筹资费用支出中,慈善活动支出1301万元,占总额的78.9%;宣传活动支出348万元,占总额的21.1%。

  管理费用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023万元,占总额的50.1%;办公费用支出701万元,占总额的34.3%;办公场地租赁等支出318万元 (主要由出租方捐赠),占总额的15.6%。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当年总支出的3.29%。

  三、结余情况。2013年底,资产总额为20.95亿元,负债总额为0.26亿元,净资产总额为20.69亿元。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监事会201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理事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会监事会在2013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3年度对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3年度基金总收入8.43亿元,募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3年度基金总支出6.20亿元,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基金会2013年在深化项目化管理、推进信息化进程、强化财务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同时在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募捐形式、完善义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也有较大改善;财务管理更趋规范,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支,重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为推动财务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做出新的努力;以慈善进社区、进楼宇、进学校、进机关为抓手,积极传播现代慈善文化理念;基金会主动与政府的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相衔接,注重加强与国内、国际社会公益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进一步提升基金会秘书处各部门及各区县分会之间的协同能力,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在推动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基金会的工作在规范化和专业化方面提升到更高水平,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2014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和各区县分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市募捐条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以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巩固和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修订财务管理制度。

  3、积极创新募捐形式,逐步形成多样化、精细化的募捐长效机制,继续深化项目化管理、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不断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渠道和模式,发挥资金的最大效能。

  5、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分会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总结和推广区县分会的经验,推进分会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6、继续加强基金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行机构、各区县分会专职人员和义工队伍的建设,增强整体素质。

  7、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和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内外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监事会

  监事长:罗世谦

  二0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法律顾问团

  朱洪超律师、江宪律师受权声明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法律顾问团,现受权发表声明如下:

  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对海内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或资助的财产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合法权益受我国法律保护。

  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制订的章程、基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

  三、上海市慈善基金会2013年度募集的国内外捐款、捐物、基金增值部分、其他合法收入以及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四、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各区(县)分会,系该会在各区县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五、“上海市慈善基金会”(http://www.scf.org.cn)接受的网上捐款和设立在本市的募捐网点代收捐款,均由该会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凭证。捐赠人持凭证可向税务部门申办捐赠部分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手续。

  六、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经登记注册的会标、二0一一年七月经登记注册的无线网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网)、通用网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网)和二0一二年四月经登记注册的著作权《蓝天下的至爱(词)》、《蓝天下的至爱(曲)》以及该会二0一二年九月经登记注册的商标 《蓝天下的至爱》、《爱心雅集》、《梦想成真》、《多彩晚霞》、《花儿绽放》、《放飞希望》、《点亮心愿》、《姐妹情》、著名商标 均属于基金会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将追究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七、至本声明日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未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纠纷事项。

  八、至本声明日前,未发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受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发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职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特此声明。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法律顾问团

  律师:朱洪超 江宪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中国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1702室

  邮政编码:200002 电话:(86-21)68419377

  传真:(86-21)6841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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