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佛教慈善事业多视角比较
2015-05-06来源:凤凰佛教 作者:邓子美,王佳
       佛教一直是中国民间慈善的重要力量,其慈悲精神不仅影响了信众心理,还成为慈善思想的重要来源。但两岸佛教团体在慈善公益实践上存在较大差别,这里笔者从理念文化层面、政府政策层面、社会民众认同层面和佛教自身建设层面作出初步的多视角比较,做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促进两岸佛教慈善事业交流与发展。


    一、理念文化

两岸佛教慈善事业皆以人间佛教思想为核心观念和价值指导,旨在引导广大佛教信众重视现实人生,以大乘菩萨行精神利益社会,积极建设人间净土。

在大陆,人间佛教思想得到中国佛教协会前会长赵朴初等的大力弘扬。他把“人间佛教思想”作为中国佛教发展的指导方针已经成为中国佛协各级组织的共识。在提倡人间佛教的方针指导下,大陆几十年来佛教恢复和发展速度非常快。

在台湾,印顺法师等深化和发展了“人间佛教”理论,提倡“纯粹的人菩萨法”,以人为中心,从人而发心学菩萨行,由学菩萨行而成佛。佛教慈济基金会的领导者证严法师,以及星云法师、圣严法师等佛教社团领导人,皆是人间佛教思想直接实践者和发扬者,他们不仅丰富了人间佛教理论,还推进了人间佛教事业,兴办大量的慈善公益活动,利益社会。

总体上看,人间佛教思想是引领两岸佛教的主流。但是,在大陆,至少从大陆佛教慈善事业的实践看,人间佛教理论的具体指导还不够。在中国台湾,人间佛教思想的弘扬与实践则生动活泼得多。人间佛教思潮在台湾,不仅在佛教界早已成为真正的主流,也唤起了社会的共鸣。

二、政府政策

在大陆,佛教慈善公益事业的开展与政府支持,政策导向的关系显得特别重要。在20世纪80年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以落实,佛教界忙于寺院的恢复与重建,慈善思想与实践都只是初步恢复了传统形态。直到1994年,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正式宣告成立,大陆佛教慈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立。

2007年10月在中共十七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首次把宗教工作写入党章,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间接表明了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越来越大。2008年汶川大地震灾难发生后,佛教界的反应让世人震撼感动。媒体上对佛教团体参与抗震救灾的报导和正面评价也非常集中。从另一方面说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宗教工作指导思想的逐步深化所起的推进作用。

台湾的宗教慈善组织,则多以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基金会等形式出现。台湾当局认可宗教在慈善公益、社会教化、文化建设、端正礼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支持民间组织发展时,也采取多种措施,

台湾佛教慈善与当局的统筹协调之间的互补也做得较好。这样既实现慈善资源整合,又弥补了台湾各级官僚机构必然会有的盲点,并且在具体服务上更能结合当地社区特点,灵活多样、细致周到。

三、社会民众认同

中华民族一直有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美德。当汶川、玉树灾害发生时候,民众捐款热情空前高涨。大陆的志愿服务近年也有很大起色,佛教寺院也组建成了义工团队。一些寺院也已经开始注意引导义工开展慈善助人活动。

善款募捐方式与社会民众认同之间也存在正向关联。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善款募捐主要靠会员的自愿。台湾佛教慈善团体的典范是慈济,在慈济初创时期,其最早募捐方式是给别人做加工和家庭主妇买菜省下钱来作为损款。第二年,开始采用面对面的委员制募捐方式。为了更多地鼓励社会成员参与慈善活动,获得更多的善款,慈济还建立了一项荣誉董事制度。

会员间的联系和整合以及他们对志工的组织直接关系到社会救助的效率,决定了民众的认同程度。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组织构成似乎是扁平的,整体上就是“法师——会员”单层结构。而慈济的组织构成是深长型的“总会——分会——委员——会员”,每一层都有紧密联系。。

上述差异是建立在两岸民众原本对佛教的认知背景基础上的。台湾民众认为佛教对人心向善、社会净化、社会福利起着重大作用,也把加入佛教团体作为很自豪很荣誉的一件事。大陆民众则多少还是遗留“佛教是封建迷信”的阴影,对佛教不甚了解。因此在台湾,佛教慈善组织总是凸显自己的佛教身份,而大陆佛教慈善组织则是极力淡化宗教身份可。

四、自身建设

佛教团体开展慈善公益事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佛教的自身建设。高素质的人才与严守戒律、良好的慈善诚信形象是关键因素。

大陆在八十年代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来,恢复增建了许多佛学院,在培养僧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佛教优秀人才开始涌现。在兴办慈善事业方面,一些青年法师尤其出色,但与大陆总人口比例相对而言,僧人仍偏少,既有佛学素养又有高水准的专业僧才更缺乏。而在台湾,中青年法师多具大专以上文凭,具有海外背景高等学历的出家众也不少,相对于总人口的人数比例较高,特别是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非常突出。

海峡两岸佛教慈善事业的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都建立在佛教本有的“五戒”基础上。在大陆,佛教各慈善基金的运作都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大多数大陆寺院的慈善活动与“中华慈善总会”及受其业务指导的当地慈善总会合作形式展开,这种既有一定独立性又嵌入在整体社会福利之中的模式。在理论上便于实现慈善资源优化配置,发挥民间慈善与政府统筹及交办福利产生合力的最大效用。

在台湾,各佛教慈善组织之间也有协作,但成立伊始就是独立的。形成出资的法人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这样,一方面解决了慈善组织在经营事业体方面,由外行领导内行可能带来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利于在信众中树立善款善用的信心,为善款建立起安全的使用通道,增强信众对善款发挥作用的信心。

通过比较,我们认为台湾佛教慈善组织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以及专业化的理念方法,也是它迅速发展的关键。大陆佛教团体在从事慈善实践时,还缺乏专业方法,对义工、志愿者的培训和引导也有不足。

两岸佛教团体所兴办的慈善公益事业都在发展,大陆起点低,发展速度更快。如果能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尽力提升,必将对民间慈善和整个社会福利事业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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