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胜:非公募不可网上募捐
2013-12-17

邓国胜:非公募不可网上募捐
 
2013年12月17日 来源于:财新网

  【背景】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一网络论坛计划为当地3名尿毒症患者公开募捐,但筹备过程中负责人被民政局约谈,公募活动流产。网友欲为重病患者募捐“救命钱”却被民政部门干预,引发舆论热议。

    10月30日下午,宁国市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回应称“为救助大病患者,开展定向公开募集活动是网友的自发行为,也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勿需民政部门审批,故无‘叫停’之说。”

    公募活动发起者,宁国论坛管理员“爱如潮水”则向财新记者证实,宁国市民政局领导此前多次找他谈话,虽未明确叫停,但“建议”其暂停、取消,迫于压力,论坛停止了募捐活动。

  从“建议暂停”到“无需审批”,民政部门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网络论坛组织慈善募捐,是否合法合规?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表示,宁国论坛作为民间的商业性论坛,是否具备公募资格,现阶段并无法律明确规定,未被赋予资质也不受禁止,这导致民政部门具有很大的自由裁断权。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要靠加快慈善立法进程。

  邓国胜指出,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是否有权公开募捐,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1999年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只规定了受赠方的资格,没有明确谁可公开募捐。而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则规定,公募基金会可以向公众募款,非公募基金会不可以。

  也就是说,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能否公开募捐,处于法律模糊地带。目前,江苏、广州市等地出台规定,允许依法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经申请民政部门批准后,可开展慈善募捐。

  但是,宁国论坛所在的安徽省尚无此规定。不过,邓国胜指出,即便是按广州、江苏等地的规定,宁国论坛作为商业性论坛,也不属于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存疑。但是,关于商业性论坛公开募捐,法律并无明确禁止,这在实际操作中就有了弹性空间。

  邓国胜认为,民间组织公开募捐,确实存在监管问题。宁国论坛此前多次开展募捐活动,民政部门没有干预,并不意味着此后不会干预。如要获得合法性,最理想的做法是挂靠公募基金会或当地红十字会,成立一个专项基金,并接受公募基金会的监管。

  他表示,此事暴露出中国慈善救助领域法律法规的缺失,这又导致作为监管者的民政部门自由裁断权较大。中国至今为止尚没有《慈善法》,希望类似事件后,立法者加快《慈善法》立法进程,以确立公开募款的主体和资格,弥补这一法律空白。

  (财新实习记者 韩晓梅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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