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耀:慈善立法不能只靠等
2013-11-14

王振耀:慈善立法不能只靠等

2013-11-14 来源:中国慈善家/慈讯网 作者:王振耀

  过去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慈善领域如果也摸着石头过河,就会出现不必要的代价,会伤害到很多慈善家

  中国的慈善立法,或者说整个中国慈善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时期。

  最近一些年,尤其是十八大以后,中国进入社会体制改革时期。习近平同志所说的“中国梦”,我认为是一个现实之梦、挑战之梦。之所以说“现实之梦”,是指全世界都在测量,中国什么时候可以达到人均GDP一万美元。全世界智库预测的时间都是2016年,认为我们再过三年完全有可能达到这个指标。人均GDP一万,意味着中国进入发达国家的门槛,同时也意味着,整个中国社会将面对一种非常大的提升性的挑战,这个社会要全面系统地快速提升。这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都没有遇到过的发展时期。

  但是我觉得,在党中央国务院包括十八大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提出来以后,特别是今年一系列的重大改革政策不断推进以后,中国慈善立法的矛盾日益突出。当前最突出的矛盾,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国务院已经确定了重大改革政策,但还不能迅速转换为地方政府的行为规范。全国人大宣布完了,国务院宣布完了,有些地方挂着,有些地方没挂着,参差不齐。对此,老百姓着急,民间组织有意见,政府也不知道怎么办。因为现在大家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社会却没有提供这样的平台。过去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但如果慈善领域也摸着石头过河,就会出现不必要的代价,或者会伤害到很多慈善家。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第二个突出矛盾是,很多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行的改革探索,没有能够纳入国家的宏观法律框架之中。比如深圳、广东、北京等很多地区的改革经验,现在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很快成为国家的法律框架体制。

  还不仅仅是这些。慈善立法我当年也管过,我觉得现在依然处于行政主导立法的传统方式阶段,立法过程相对封闭。很多记者找我采访,问我能不能透露一下慈善立法的情况。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好的信号—一个社会立法已经到了打探消息的阶段,这很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改革和经济改革不一样,经济改革因为牵涉到利益关系,牵涉到你多我少,所以需要保密、需要谈判。而社会改革不一样,它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共生共赢,这个时候,如果你封闭立法过程,如果你按照传统的经济法规立法的方式来做,就会产生很大的负面效应和影响。

  我可以用数据来说明慈善立法滞后带来的危害。首先,至少每年阻碍上千亿元的社会收入,如果立法了肯定一年有上千亿元—当然,这是指在健全的立法的情况下。如果政策好,未来五年可能一个人、一个基金会就会捐个100亿,后面还有多少跟着的。其次,立法滞后还阻碍了上千万人的就业。上千万人无法就业,就是因为没有职业化,没有立法做依托,中国上亿的志愿服务者也没有办法实现专业化。

  慈善立法的背后意味着巨大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立法滞后,整个社会向上的路就不通,这客观上是公共道德建设滞后的问题,也是非常大的挑战。所以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如果慈善立法滞后,我们的社会就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有三条建议供大家讨论:

  一是我们一定要确定现代慈善的理念。现代慈善是制度化的慈善、体制化的慈善,它不是学雷锋,而是要变成一个“制度化的雷锋”。是不是要通过遗产税,要不要免除股权捐赠的税,基金会捐的钱是不是还要交税,要不要建立公益信托——这都牵涉到一系列公共行为的调整。正因为慈善立法长期滞后,才促使很多慈善家和富豪都愿意跑到国外。这是需要我们非常警惕的。

  二是我们一定要确立慈善立法需要社会参与这样一个概念。因为慈善不是一个既得利益,而是需要大家奉献,所以慈善立法应该是一部善法,是一部社会性极强的法律。通过社会立法的途径和公开透明的立法原则,整个立法过程必然是一个全社会学习现代慈善事业并最终达到社会共识的过程,所以,一定要强调社会参与,一定要鼓励政府创新经验,不断推进慈善立法的完善,同时为慈善立法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是大众和社会如何参与慈善立法,这是需要特别讨论的问题。立法既然是一个社会参与很积极的过程,社会就不可能不参与,那么我们如何参与才能有效?社会公众、知识界、社会组织如何转变参与方式?我认为,我们需要学会说服,需要结束我们长期以来顺应的方式。等待、批判和埋怨都是没用的,我们需要设计性的说服,需要服务性的说服,需要知识生产方式的转型。

  卢德之先生的一些行为应该成为我们知识界推进慈善转型的一个榜样。他思考的是资本精神。资本精神是什么?财富要转型,就要做慈善,就要创造出社会价值,如果政策好,未来五年就有人捐百亿。资本精神可以让我们知道政策调整有多大的价值。

  我们还应该推动中美慈善的高端交流,让大慈善家之间相互对话,知识界应该和这些慈善家建立起联盟,有意识地推进这种社会改革。在慈善立法目前进展不够快的情况下,我们不要等,可做的事情很多,我们都应该为慈善法的加速推进作出自己的努力。

  (本文根据王振耀在2013公益慈善战略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王振耀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曾任民政部慈善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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