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地下保险”,是指一些境外保险机构非法在我国一些发达地区销售境外保单,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
我国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目前已成为“地下保险”的主攻地区。据来自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的分析,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地区,有15%~20%的民企老板已投保这类“地下保险”,每年流向境外保险机构的保费至少有3000万美元。因为非法,“地下保险”的投保人权益不受国内法律保护,其在扰乱我国正常的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秩序的同时,亦容易滋生地下钱庄、外汇黑市,并成为新的洗钱通道。
“地下保险”屡禁不绝,表明我国原有外汇及保险体制中的相关规定已不适应发展需要,要遏制“地下保险”蔓延,除加大管理力度外,还应积极疏导,突破现行国内居民外汇人身保险业务的政策限制,希望可以尽快杜绝此类问题的出现
【来源: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