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胜认为,政府正确的角色,应该是倡导者、管理者,搭建平台、倡导民众捐赠,并对慈善机构进行监督、规范,而不能限制民间组织的筹款空间。政府应该逐步退出劝募市场,比如单位对口扶贫、赈灾捐款等指令性劝募,从慈善活动的劝募主体,逐渐演变为倡导者、规范者,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慈善机构,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同时对其进行规范,引导慈善机构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渠道。
“行政劝募成为慈善筹款的主导,这种现状需要改变。”谈到慈善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邓国胜认为,在中国,很大程度上还是靠行政性的劝募来筹款,这是很大的问题。“一个国家要发展慈善事业,目的不仅仅是要解决社会问题、进行第三次分配,更重要的是为了培育民众的社会责任,这才是根本所在。”
邓国胜表示,慈善事业重在社会公众的参与,而不应该局限于企业行为,社会公众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近年来,由于社会关注的增加和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再加上慈善机构从企业募款成本较低、效率较高,很多慈善组织都把筹款的重点放在企业而不是民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