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不得拒录体检合格的残疾考生
2006-03-16

 商报消息 (记者 曾鹏 实习生杜艳)今年高校不得拒录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的残疾考生。昨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部门获悉,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工作中,一经查出弄虚作假,即可取消入学资格,且下一年也不准报考。

 根据国家规定,高招体检一般应在省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省还要指定一所本省市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今年体检工作必须按照体检表所列项目进行,不得减项或加项。主检医生填写检查结果要规范,不得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句,体检结论栏要如实写明“合格”、“合格限报何专业”、“不合格”等意见,要有负责医师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体检方面的规定,不得自定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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