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公示
高中公示
这是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某省级示范高中本学期出具的初中收费发票和初中、高中收费公示。
(1)初中收费发票: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一栏:义务教育杂费 180元/生 期
第二栏:信息技术教育费 40元/生 期
非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一栏:课本费250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柒拾元
(2)初中收费公示:
第一栏:义务教育杂费 18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第二栏:信息技术教育费 4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第三栏:课本费155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备注: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栏:作业本费2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备注: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合计:395元
初中服务性收费:
第一栏:教辅资料费:75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备注: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栏:择校生费 130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府办[2002]112号 备注:不再收取义务教育杂费
(3)高中收费公示:
第一栏:学 费 45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府办[2002]112号
第二栏:信息技术教育费 5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教计[2004]35号
第三栏:择校生费 230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府办[2002]112号 备注:不再收取义务教育杂费
第六栏:课本费300元/生 期 批准文件:达市价费[2004]4号 备注: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从初中情况看,收费公示的金额和发票的总额都是470元,但是
收费公示第三栏: 课本费155元/生 期
发票"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栏:课本费250元/生 期
发票多收的95元课本费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该校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把应该收的"公示第四栏:作业本费20元/生 期 "和不应该收的"初中服务性收费:第一栏:教辅资料费:75元/生 期"混在一起,收了"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栏:课本费250元/生 期,因为"四川省教育厅出台规范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中有"严禁中小学校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政策解读:为了规范教辅用书,教育厅曾专门做过一批“推荐书目”,学校只能在推荐书目中选择。新规出台后,“推荐书目”全面废止,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统一征订并使用教辅材料。]"的禁令,
初中如此,高中就不用说了,这是顶风作案,乱收费之一。
更为严重的是,乱收初中择校生的“义务教育杂费 180元/生 期”和高中择校生的“学费 450元/生 期”,因为初、高中择校费后都有“批准文件:达市府办[2002]112号 备注:不再收取义务教育杂费”的规定,而该校的此项收费,却是不分青红皂白〔用蓝色墨水刻印在发票上的〕,每个学生都被收取了此项费用。
该校的择校生有多少?
初中三个年级,每个年级1000人左右,正取生300人,总计择校生2100人。
高中三个年级,总计学生5000人左右,每个年级正取生400人,高中择校生总数3800人左右。
由此看来,该校本期乱收初中择校生的“义务教育杂费”是:180元X2100人=378000〔三十七万八千元〕,乱收高中择校生的“学费”是:450元X3800人=1710000〔一百七十一万元〕,合计乱收择校生的学杂费2088000元〔二百零八万八千元〕。而此项乱收费已持续了六年八个学期,总计金额应该在16704000元〔一千六百七十万零四千元。〕
我这样一路写下来,把我自己也吓呆了。这是惊天大案呀,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