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让我的生命在你身体里延续”,素不相识的读者想给李晓坷博士捐肾的连续报道引发一系列发问:从健康人的身上取出一个器官,去挽救一个生命,到底值得不值得?无私的捐献行为遭遇现实当中的诸多牵绊与难处,激起了众多人的感触,在目前器官移植相关法规呼之欲出的时刻,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 郭先生:救人的想法没有变 和李博士的血液配型初步成功,到底该怎样和家里人开口,是郭先生这几天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在家里考虑了好几天,还是没法与妻儿讲这个事情。今天早上我又出差到杭州,临出门,妻子跟我说,杭州降温了,在外要注意身体啊。这话让我很温暖。我怕自己捐了肾,让她为我的健康担心。”郭先生说:“我是中年人,两个儿子的爸爸,自己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虽然是农民,但经济上还算宽裕,也从没想过通过这个事情得到什么名利好处,只是想救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医生:没有立法千万慎重 吴主任说,从医学的角度考虑,活体移植对病人的长期生存有很大的好处。以美国为例,2001年全年,美国共开展了12617例肾移植,其中活体肾移植占了52%(包括亲属和非亲属)。随着对活体肾移植认识的不断加强,美国人越来越多地选择了活体肾移植。 但在我国,活体器官捐献的操作难度很大。即使捐献者是自愿行为,可是还要考虑他的健康及其亲人感受,最主要的是,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规对捐献者、医生、医院、受赠者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在法律条件不甚成熟的情况下,进行活体器官的捐献缺少法律的保障,难免出现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纠纷。 博士父母:我们不忍心这样的赠予 李博士的母亲得知有好心人想为晓坷捐肾以后,也联系本报表达了意愿。李妈妈说,“我5年之间做过两次胆结石手术,一次乳腺癌切除手术,也在生死线上徘徊过,到现在还在长期服药。他父亲一个人微薄的工资供养我们一个家庭,负担也非常重。我们深知一个人失去健康的痛苦,怎么能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为我们失去珍贵的器官?这无价的馈赠,无以回报,我们怎么能接受啊?” 热心读者:还是提倡身后捐赠 活体器官无偿捐献,到底是否应该提倡,很多读者通过电话表达了看法。在杭州工作的陈女士说,无论是博士也好,农民也好,大家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所以活体捐献真是应该慎之又慎地考虑。前提是,一定要保证捐者和受者的安全。 读者赵先生说,看到这么多有境界的人,非常感动。“让我捐钱捐物我都能做到,但像他们那样捐献器官,我还没有那么高的境界。但身后捐献供医学研究,我觉得还是值得提倡的,在美国,多数司机的驾照上都标有“器官捐献”的字样,一旦发生意外死亡,他们的器官将由专门的医学机构进行处理,这为很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带来了生存的希望。” 在尚未有相关法律出台的情况下,爱心碰触到现实到底有多大的可操作性,欢迎您拨打生命版热线电话85310193,发表看法提供建议。本报通讯员 王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