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专家聚焦女性权益保护:拆除一堵墙,建起五道防线
2022-03-07来源:凤凰网公益
       在第112个“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由深圳国际公益学院主办的2022年首期益论沙龙在京举行。作为社会力量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机构,深圳国际公益学院与人大代表、立法专家、一线公益人共同探讨社会力量在女性权益保护中面临的挑战和可发挥的独特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际公益学院EMP学员、“宝贝回家”志愿协会理事长张宝艳,浙江师范大学二级教授,法政学院院长,中华女子学院原副院长刘梦,北京幸福家庭科普教育公益促进中心理事长、北京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会会长、中国首个针对父亲在家庭教育中角色地位研究课题的总负责人白亚琴,湖北省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发起人、深圳国际公益学院EMP学员万飞,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副院长黄浩明出席本次对话。

       议案关注下的女性权益保护

       近期买卖同罪、三孩政策、保护女童、职场公平……与女性权益保护相关的话题在社会的关注热度居高不下。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她在今年两会上就社会共同关注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带来议案。“我建议:第一,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尺度,把他们视同绑架罪,至少十年起刑;第二,对人贩子要终生追责;第三,希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摸排,把还没有显露出来的被拐妇女和儿童排查出来,帮他们寻亲。”

       “买卖同罪”“强制报告制度”两个名词持续霸屏。张宝艳这一为打拐奔走十余年的公益人也一次次受到关注,今年她发起呼吁,买卖同罪,甚至买家的刑责更重。“买卖妇女儿童实际上是一种绑架行为,且伴生着强奸、虐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拐卖时间越长,伤害越大。”

       既有从警经历又扎根一线社会工作的万飞表示,诸如强制报告等法律的落地,存在两方面阻力,一是对法律了解有限,此外,是知道以后有顾虑,诸如乡里乡亲,不愿意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意干预。“好的法律出台以后,如果悬在空中,落不下来,这个作用太有限。”

       张宝艳在今年两会议案中提出,把拐卖新发案件纳入基层政府的目标考核。“如果妇女儿童被拐卖了,村里谁家多了一个老婆、多了一个孩子,基层社区包括村委会非常明白。”张宝艳认为,让基层组织有作为、有担当,共同参与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当中,才能让买主买了妇女和儿童无处可藏。

       30年重修,回应新问题和新要求

       女性权益保护在历年两会中,都有相应提案议案被提出,今年女性权益保护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时隔近30年重启修订引发更高的关注。自2021年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短短一个月,仅中国人大网上,网页显示就有85221人提出423719条意见,在同时期征集意见的法律修订草案中遥遥领先。

       过去的三十年也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的三十年,经济社会发展也给妇女权益保障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和新情况,如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家庭暴力当中的非暴力行为等等,现有的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无法妥善处理,需要建立新的保障机制。另外,《民法典》出台以后,对如人格权、财产权方面具体细则的规定,也需要《妇女权益保障法》能够与之保持一致。

       “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回应了目前社会发展的若干新问题和新要求。其中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把‘男女平等’变成 ‘性别平等’。”刘梦表示,“男女平等”,是女人的发展把男人作为标杆,但是这次修订传递的是“男性与女性享有平等的权利”,提到了性别平等机制、性别平等意识。“这次修订改变了传统的观念,是历史性的进步。”刘梦说。

       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对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第五个目标“性别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浩明表示,此次修订是整个社会文明和全球目标的结合,是中国政府践行国际承诺的重要表现。

       打破固有意识,男性教育任重道远

       每一部法律出台之后,都需要大量配套工作的投入。“法律的地位至关重要,但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孤立的存在。”黄浩明认为,要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起来,还要与《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红十字会法》等一系列法律结合,建立一个全社会的安全网。“这背后需要有配套措施,第一,硬件,整个安全体系要建立起来;第二,软件,从孩子本身的教育开始,包括女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识,这可能要纳入到我们的国民教育当中去。”黄浩明表示。

       “我们会发现,改变人们的观念是在推进法律落实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个部分。比如,如何让社会公众了解夫妻打架不是家务事,而是对妇女权益的伤害?”刘梦说。

       万飞作为一名从警30年的老警察,在退休之后,于2015年组织实施反家暴项目“万家无暴”,首创家暴预警系统,直接服务2800多名受害人。在他处理的很多家庭暴力的案例中,女性在婚姻中没有独立的地位。

       “让男性参与女性权益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让男性知道,如何去尊重女性才能让女性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白亚琴在2015年和中科院心理所的12位博士共同做了全国第一个中国家庭中父亲角色重要性的课题研究,并出版《中国爸爸蓝皮书》。出乎意料的是,《中国爸爸蓝皮书》更多是女性在购买,她们希望这样的知识能让爸爸们更多地学习和了解。“所以,我认为做好男性教育非常重要。比如,在生育三孩过程中的育儿假期,建议同步给予男性更多的产假,这样做的目的,更多的是保护女性。”白亚琴说。

       社会力量,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权益保护,这是中国未来二十年乃至三十年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黄浩明表示。

       无论是张宝艳摸索出来的“互联网+打拐”模式,还是万飞探索出的规模化解决家暴受害人求助难的“妇联+公安+社会组织+”反家暴联动模式,都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力量。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问题,我的感触比较深。”张宝艳讲述了自己2007年创建“宝贝回家”网站时的景况,“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们认为打拐是警方的事情,民间力量参与打拐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其实对于我来说,我们的力量虽很微弱,但如果每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把这件事情做好,就会对这件事情有所改善。” 2009年在“宝贝回家”的努力下,《中国被拐儿童情况调查报告》得到国家相关领导人重要批示,引发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作为社会的毛细血管,社会组织在法律落地方面能够触达各个街道、社区,释放出巨大能量,但同时也面临挑战。“比如,谁都不会说家暴是一个小众话题,但全国如此多的公益基金会,几乎没有直接资助反家暴公益项目的,而仅仅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附属获取资助。”万飞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需要非常专业的技能,涉及到很多领域,包括心理、法律、社工等等,但是真正做这一块的机构,其核心团队的能力是不全面的。”

       应对挑战,建起多重防线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除了党和政府在权益保护方面起领导作用和导向作用,社会参与女性的权益保护也是重要的力量,黄浩明表示,应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挑战,应在未来解决五道防线:

       第一,自助。妇女儿童自己首先要建立第一道防线。

       第二,互助。充分发挥社区力量、群团力量,比如妇联组织或者妇联延伸出来的各类组织,这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

       第三,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尤其是公益类的社会组织要起带头作用,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惩罚措施,形成整个社会力量的防线。

       第四,公益慈善的力量。用志愿者的力量、道德的力量、家族习惯的力量、文化的力量,引导社会做公益慈善,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第五,政府。政府是家庭、社会、社区、慈善之外,妇女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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