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治就没有真正的平等
潘军强
近日观看《百家讲坛》,其中讲到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
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
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其实质是个人专断与独裁的体现,是等级与特权的体现,因为人治,法律注定是具有相当的随意性、多变性和不稳定性;因为人治,法律都来自权力,法律成为治民的工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定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