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敢闯红灯?
文/潘军强
8月29日9时50分—10时10分, 杭州解放路马市街自南向北显示红灯亮,绿灯灭,人行横道禁行,但几拨人连续一窝蜂相向穿行。赶来协助执勤的交警好不容易对一位率先闯红灯的市民进行劝阻,没想到该市民说:“人家都闯,我就跟着闯了。” 短短20分钟,至少5拨人次随意闯红灯。(来源: 浙江在线)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规明确规定的,那么中国人为什么敢闯红灯?
“人家都闯,我就跟着闯了。”这是因为第一个敢于闯红灯的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罚,而后东施效颦成为了“一窝蜂”。最终来个法不责众,不了了之。
如果法是不责众的,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法律应该是人类社会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如果法律畏惧违法的势力,公民个体权利的维护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当违法行为失去了责任的担当也就是失去法律存在的意义,失去了对其他公民的警示和教育。
我国是一个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国家,由《宪法》领头的一系列法规所组成的新法,已经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奠定了基础。
在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权力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社会才能有序而健康的发展。
让我们一起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因为这就是在感受法律的美丽和维护人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