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严查非法贩卖野生动物
2014-12-04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关雪仪
 

     在华阳市场内,执法人员要求档主出具相关证件

       佛山日报讯(记者关雪仪摄影报道)  又到了“秋风起,吃野味”的时节。12月3日上午,佛山市荷城街道对辖区内的市场、酒楼食肆、农庄等进行突击检查,行动中收缴了一批违规经营的眼镜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有关部门一行首先来到华阳市场。在一条巷子的三家水产、禽畜档内,装有蛇类、山猪等动物的笼子摆在了显眼位置,蓝色胶箱子里还有几只鳄鱼龟,其中一家的工作人员正在屠宰山猪。

  “你有进货来源和经营许可的相关证件吗?”执法人员要求档主出示相关证件。

  “现在正在办了。”其中一家档主出示了一张盖有从化市林业局公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显示为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执法人员警告这几家经营户在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前,禁止售卖这批动物。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位于河江的一家高档酒楼,并在其厨房中发现两笼标有“水律”的蛇类以及3只用编织袋装着的活鼬獾。

  “蛇是在江门收购的,鼬獾是高明的,都是饲养的。”该酒楼的相关负责人一方面称有证,但最终只出具了相关收据,并未提供合法售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证件,执法人员当场对查获的这批动物进行了收缴。

  区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民警说,这批野生动物将送到广州的华南濒危动物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属于非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则将送到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放生等处理,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1~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希望相关商家能守法经营,对于有合法来源的人工养殖可食用野生动物,可以到区农林渔业局咨询并申请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对于来源不明的,切勿以身试法,进行非法收购及经营。

  近期,该局通过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等方式,为经营者普及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其逐步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在全区各镇街加强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收购及出售野生动物行为。该负责人同时希望,市民能响应保护野生动物的号召,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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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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