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环卫工人日常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大面积人工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锥、警示牌。机动车驾驶员应主动避开清扫作业区域,避让环卫作业人员及环卫作业车辆。此外规定,不得安排年老体弱或者身体不适合户外作业的人员在车行道、桥梁上从事保洁作业。另外,该《条例》还从服装用具、休息制度、健康检查、保险保障等方面对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