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来源:贵阳晚报 发布时间:2014-03-06
今年贵州省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以改变目前全省五保供养资金投入不足、五保供养标准偏低的状况。
记者5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59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7481人,集中供养率为21.1%;全省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2501元/人/年、分散供养1618元/人/年。
贵州省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五保对象供养内容为吃、穿、住、医、葬(教)。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80%以上。
为此,自今年起,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将分别按人均20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供养资金。(贵阳晚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