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拟开征垃圾生态补偿费
2014-03-05

东莞今年拟开征垃圾生态补偿费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4-03-05

为有效解决存量垃圾治理选址难等问题,2014年上半年,东莞将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利益平衡机制,拟出台征收生态补偿费等措施。胡国球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日均产生上万吨生活垃圾,其中有两成仍未无害化处理便简易填埋,东莞全市尚有2000万立方米存量垃圾亟待处理。这便是东莞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4日,记者从东莞市城管综合管理局独家获悉,为有效解决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存量垃圾治理选址难等问题,今年,东莞将组织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益平衡机制,启动包括生态补偿费征收等工作。

  2000万立方米存量垃圾亟待处理

  据来自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统计口径数据,目前,东莞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000吨/日。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总处理量约8000吨/日,约占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的80%。

  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上,东莞已建成市区环保热电厂、横沥环保热电厂、厚街环保热电厂3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在5800吨/日至6300吨/日。塘厦石潭埔垃圾填埋场、虎门五马垃圾填埋场、樟木头樟洋垃圾填埋场经扩容整治,目前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到国家无害化级以上标准,卫生填埋总处理能力1700吨/日。

  东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陈创业介绍说,近年来,尽管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东莞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率显著提高,但目前每天仍有约2000吨的生活垃圾只能依靠简易填埋,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除了每天产生新增垃圾,全市范围多年积累下来的存量垃圾同样直接影响到城市管理升级。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20个大小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大部分已经封场管理,但约有10个仍在使用,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总量约2000万立方米。

  陈创业告诉记者,简易填埋场没有防渗设施,渗沥液、沼气收集难度大,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并现场指导各镇街加强做好填埋场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简易填埋场先天不足,对环境、水体及周边居民的影响仍无法避免。

  在水乡试点建设公园式垃圾处理厂

  针对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上述现状,东莞市城管局透露,东莞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今年重点工作。在通过环评的基础上,2014年,东莞启动麻涌环保热电厂建设,争取2014年内启动清溪(樟木头)环保热电厂建设,2014年启动横沥环保热电厂一期技改增容。

  与此同时,东莞将完成存量垃圾整治工作,按照塘厦石潭埔等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模式,2014年上半年启动凤岗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配套建设先进的垃圾渗沥液处理设备,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在整治工程完成前,东莞市城管局将督促指导凤岗镇做好渗沥液导排收集工作并将渗沥液运至市内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地。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东莞将首次借鉴韩国首尔兰芝岛、香港佐敦谷公园等“垃圾山改造生态景观公园”成功经验,试点建设花园式、公园式现代垃圾处理厂。

  在具体操作上,城管部门将在水乡经济区选择1个有条件原有垃圾填埋场(或其他可利用土地)作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将水乡经济区新增垃圾和存量垃圾运至其中。

  在其他区域,城管部门将选择1个有条件原有垃圾填埋场作为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率先集中处理东江、运河等水源地沿线一公里范围内全部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存量,再逐步处理其他区域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存量垃圾。

  与此同时,在按照国家卫生填埋场标准进行整治建设,整治工程完成后,城管部门将集中处理场改造成生态景观公园。

  在此基础上,城管部门将在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配套建设先进的渗沥液处理设备,对垃圾渗沥液进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化企业负责运营,市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污染物零排放。对于已完成存量垃圾清理迁移的填埋场,由属地镇街负责做好覆土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

  或启动征收异地处理生活垃圾补偿金

  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处理利益平衡机制,是东莞市今年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的重要改革。

  按照东莞市城管部门目前形成的政策初步框架,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面,东莞将在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基础上,对跨镇街处理生活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垃圾处理量征收一定金额的生态补偿费(环保热电厂所在镇街不征收生态补偿费)。所征得的生态补偿费将按照“项目落户、周边受益”的原则,由东莞市政府统收统支,用于环保热电厂周边(不限于环保热电厂所在镇)环境修复和1公里范围内市民关系协调处理。

  在存量垃圾治理方面,存量垃圾集中处理场整治及生态景观公园建设由东莞市政府统筹实施,费用由市财政负担。跨镇街迁移垃圾按照垃圾处理量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态补偿费,由接受地镇街统筹使用,用于周边环境修复、设施维护管理、周边市民关系协调处理等。生态景观公园建设工程完成后,日常管理由属地负责,费用在生态补偿费中列支;渗沥液、沼气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开招标,渗沥液、沼气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监管工作由市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东莞市政府年初制定的进度安排,预计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时,东莞将启动异地处理生活垃圾补偿金的征收工作。到下半年,东莞将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金征收及使用常态化管理。

  尽管东莞垃圾处理生态补偿金的征收标准尚未最终确定,但从全省范围看,目前仅有广州及佛山两市已开始征收相关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其中广州规定,垃圾产生区将向垃圾处理区缴交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为75元/吨。知情人士透露,东莞垃圾处理生态补偿金的征收标准将在立足城市管理自身实际的同时,参考借鉴周边城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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