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今年拟立法保护山体
2014-02-27

武汉市今年拟立法保护山体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02-27

    今年“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李长安直言:“由于缺少法律保护,山体植被、环境、景观等正遭受破坏和威胁。”据初步统计,武汉市中心城区有一半以上的山体本身遭到破坏或山体景观受到影响。为此,今年,武汉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确定为2号议案。

    记者从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悉,今年,武汉市将加快山体保护立法,完成6000亩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关停6家采石采矿企业;同时建立山体保护奖惩机制,切实有效地保护武汉市山体。

    议案办理措施

    1、制定保护法规,奠定山体保护工作基础。拟订《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开展草案论证等立法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科学编制规划,严格依规划保护山体。编制全市山体保护规划规程与标准。实行分类保护,加强涉山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山体周围的建筑性质、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和形态色彩等,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山体。严格执行《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3、实施生态修复,提升山体植被水平。

    加快修复破损山体。编制“一山一策”治理修复方案。

    强化矿山源头治理。制定矿山关停计划,实施矿山综合治理,不再审批新的矿业权,不新增矿山项目;原《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原则上不办理延续手续。

    实施重点工程造林。健全补偿机制。

    推进公墓生态化建设。禁止占用林地、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公墓;到2015年,基本消除因公墓建设造成的“青山白化”现象,完成全市60座1.34万亩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破坏山体行为。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全市山体保护积极性。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将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30元。同时,市财政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对验收合格的破损山体修复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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